【读书周记】夏睿敏:读《红与黑》

“你把鱼弄死不仅仅是为了养活自己,卖去换东西吃,你弄死它是为了光荣……”

——摘自《老人与海》

读《红与黑》实在有点冲破我传统的观念,曾经读过的书中不乏被轻视压迫的人,但他们总是以比较善良的态度——至少是温和(当然不代表不坚定)的态度回报。但至于这本书里这样成长 ,不择手段,效仿“英雄”,以卑鄙的方式回敬上流社会的轻蔑,践踏别人的骄傲,是我第一次读到,可是我再次回想时,不自由地忆起《老人与海》里的这句话,弄死它,不仅仅为养活自己,为了光荣!

关于人物——于连

拿破仑,已故英雄,被小说中人物于连所崇拜,善于将各种军事策略运用到实战中。

孩童时期喜读书,出生并不高明。

二十六岁,结识优雅纯洁的约瑟芬,情犊初开。那一年,她已是寡妇,有一儿一女。

1799年,雾月政变,而后登上了帝国的宝座,1810年迎娶玛丽.路芬莎,这是一场重要的政治婚姻。

而后,滑铁卢战败。

魂断孤遗岛。

于连,喜读书,视生活为战场,书中将他作为拿破仑的疯狂崇拜者。

十五岁之前,出生木匠家,卑微。

十五、六岁,邂逅单纯美丽的德·瑞那夫人。

那一年,她已嫁作人妻,有两个儿子。

十几岁年纪,碾转巴黎,终被侯爵赏识,开始出入各华美客厅,游走各门派。

而后,俘获德·拉·木尔小姐的心,准备结婚,这将是一场夺取地位的大好“时机”。

千均一发,时局巨变,于连被捕入狱。

命送断头台。

命运就是如此相似,它懒得再写一篇悲剧,于是让故戏重演一次。大起大落,这是拿破仑的悲剧,抑是于连的,谁知道登过皇位的将士会惨死孤岛?谁料到出入上流社会、好生得意的少年会只有一件大衣裹尸而归?

是时代的浪潮把他们推上了“九重天”,读于连时,我感到他其实对上流社会并不是那么恨之入骨,只是由于他自己强烈自尊心,他渴望得到上流社会的一切,尊重、财富、礼仪——他没有的。其实他被上流社会潜移默化地改变着,从一个干净害羞的少年,变为步步为营的野心家,内心的不甘,但仅限于自私的不甘。我感到他是一只小鸟,关进这社会的笼子开始,只剩下内心的自尊心,文明道德都已消失,自尊心又逐步变为野心,驱使它在这固化腐烂的笼子里横冲直撞,小鸟又怎么敌得过笼子呢?这身躯如何容下他的野心呢?——他必定陨落,他必须死,这是他唯一的结局。

关于他们的“爱情”

拟这个标题时,我本写下“关于爱情”这几个字,想了想,又添了“他们的”,再三思考,在爱情上面打了双引号,因为我实在太不确定,认为这样的“爱情”实怪异得遥远。

放下德·瑞那夫人,我看来德·拉·木尔小姐对于连的爱恋更实际,也更飘渺。

说她爱恋得实际,是因为在她复杂心理描写中,少有赞美于连长相的,大多热情都是被于连冷淡、轻蔑所点燃,我认为这内心力量比长相美恋来得更实际。

说她飘渺,是因为她爱得实在太三心二意,与其说她是爱于连,不如说她是对上流青年乃至上流社会有一种厌恶,因为她都已经征服这一切,这些于她都是乏味无聊的,她渴望一种新的力量进入她的乏味的生活——于连就是那股无名的难以捉摸的,于连象征的是她的一种继续生活的希望,她被统治的渴望,被支配的欲望。

文中有这么一段,“狂欢的德·拉·木尔小姐只想到几乎被杀的辛福,她甚至向自己说道:‘他值得当我的主宰,因为他爱我已经爱到杀我的程度,要多少漂亮的上流社会的青年融在一起,才能做出像这样的一个热情举动啊!’ ”

这不病态吗?带着哥特式的恐怖,这让我想到了《恋爱中的女人》中古迪兰初见杰拉德,闹矛盾中扇其巴掌后骄傲回敬:“(第一下是我打的,)最后一下也是!”也想起了《飘》中斯嘉丽与瑞德两人倔强自私的性格下衍生出冲破世俗约束的疯狂爱情,性格之间热情而暴力地冲撞,把爱情的烟花燃到最大限度。

正如他们一样,冷漠傲慢的德·拉·木尔小姐,遇见轻蔑权贵的于连,她的生命才变得完整可爱起来。我想,那个抱着于连死去的头,着黑衣丧服的她更快乐于腰上束鲸骨,扇着羽毛扇,坐在雍容的客厅作为某太太的她。

要说,爱于连,她其实还是疯狂地爱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