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之所钟,正在我辈。
可能节奏会很慢,但很多东西都是我想写很久了。夜晚让人敢于说实话。
(一)B612
我总有一种隐秘的孤独感。
这种孤独感被我掩饰得很好。跟不太熟的人依旧该玩玩,该说说,该笑笑。
但在深夜里,这种感觉会悄悄渗入我的四肢,像是碎冰块一样混在我的血液里,冻住我的躯壳,让我的灵魂四处漂荡。
“诗歌的唯一兴趣就是经常失眠。”
凌晨时分,每当望向漆黑的窗外走神的时候,我会想到几米那句话:
“我一定不是这城市里唯一的怪人,一定有人和我一样,空虚时对着夜空唱歌到天明,也许我永远都遇不到他,但我熟悉他的心情。”
或许我的孤独和罗马尼亚语里的一样,其实不存在“孤独”这个词,只有“独自”(allenig),听着像“wenig”(“少”)。
我不能理解为什么有些人在这样好的青春时代每天关注的就是:哪个明星长得好——然后撕逼掐架;谁和谁谈恋爱了——啊那谁是我青春的伤痛;怎样化妆——哪个旁友要买唇彩私我…我并不是说这些做法有什么不对,我不具有判断对错的立场,但我觉得自己其实很难合群。就因为我的不同,所以我疑惑于青春的对错——我不像“一般的女孩子”会特别爱惜自己的容貌、喜欢逛街买衣服、时不时来个自拍…我经常性地生活在这种不自在的惶恐中——我知道“适者生存”,但我在“适应”期间,总又不自觉地想要坚持自己的观点。
就像每次听到那些随便就唱“爱爱爱”的快餐歌曲的时候,我总会想到《国王鞠躬,国王杀人》里那句“今天,我谈论爱情之时,草在倾听,让我觉得,“爱”这个词对自己不够真诚。”
我有时候觉得自己其实像个异类。他们问:你为什么要花这么多时间摘抄、练字、读书时,我不知道该怎样回答。诚然我的有些做法既没见功效又没有意义,但不论如何,我想在能有天真的年纪天真一把,我想在能说情怀的岁月遵循情怀。也或者只是因为在做这些事的时候,我的内心是罕见地平和的。
世界于我而言总隔着一层玻璃,灰蒙蒙地看得不甚清晰。有时候在深夜,看到《孽子》扉页那句“写给那一群,在最深最深的黑夜里,独自彷徨街头,无所归依的孩子们”时,我会突然泪流满面:小苍鹰就像是我们这一辈迷茫少年的激烈化。
但似乎我们这一辈的迷茫少年并不多——我猜想或许他们会和我一样,偏爱深夜,偏爱那些绮丽瑰怪的句子,偏爱钢琴啪嗒啪嗒敲在耳边的声音,偏爱那些流着血的诗和含着无言痛楚的文章,偏爱创作时大汗淋漓地那种强烈的情感与力量。
他们要有少年人的决心和责任心,脑袋里装的不只有小情小爱;他们要有少年人的骄狂与所向披靡的勇气,心里载的不会是被生活逼迫的急躁不耐。
他们和我一样,一面烦恼着这种无解的游离与迷茫,一面又甜蜜地以为:啊这就是青春。
这才是少年。
多好。
可也许我永远也遇不到他们。
是不是情之所钟,会消失在我辈呢?
有时候我如是想。
(二)玫瑰园
我一直以为这辈子我就只会是一个在荒无人烟的小星球上的自封的小王子,写一辈子乱七八糟的回忆录、小说、剧本、散文集,然后死在一个没人的小角落里。
但是宿命让我开始一场旅行。 这场旅行没有国王,没有爱慕虚荣的人,没有酒鬼、商人和地理学家。只有一片玫瑰园——他们各有各的馨香,开得那样美丽,让我都不知所措不知如何珍惜。
我和他们一起踏上了独属青春的旅程——我们在成都熊猫基地!我们在天葬台!我们载色达喇荣五明佛学院!我们在稻城青杨林!我们在仙乃日神山!我们在牛奶湖!我们在五色湖!我们在海子山!我们在宽窄巷子!
我们在路上!
我们在途中!
我们在经历!
坐车的时候会有各种各样的零食分享,爬山的时候会有紧紧拉住我的一只手臂,吃饭的时候会有互相玩笑的嘻嘻闹闹,聊天的时候会有类似辩经的讨论分析… 最重要的是每当深夜,都有他们的文字伴我入眠——那样狂热的力量,经常性地让我浑身颤抖——那些“我爱文学”的天真话语,原来不止是我一个人的信仰。
我从来不是这城市唯一的怪人。
又是一个码完字而心满意足的深夜,我想到那些与我一同奋斗的伙伴们,就觉得酣畅淋漓。
你看啊,情之所钟,正在我辈——
在我们少年时代,除了每天繁重的学习,更有莎翁作里作气的剧本和甜掉牙的情话,有马尔克斯偏爱的柑橘、番石榴和福尔马林混合的气味,有谷川俊太郎倾斜的宇宙和会痛的星星,有余光中的恐月症和恋月狂、陪你写诗的杏灯,有三毛的大漠和滚滚红尘里生长的橄榄树… 我们有诗和远方。
“人必有痴,而后有成。”
而今看来,我辈少年,痴情人不少。而我确幸是其中之一,这大概是几百世修来的功德。让我认识文学,然后无法自拔地爱他,从此学会以心为眼看这世界,从此学会以笔为刃去切割最美的故事:
我们要大声尬歌:“哥哥你岸上走,妹妹我水中游。”
然后“开门拾得一篇诗。”
我们要观察,要思考,要“不愤不启,不悱不发”。
然后不去谴责,不去告白,只是试图叙述,写一个挣扎的过程。
“在光亮中,世界始终是我们最初和最后的爱。 再痛苦的大地上,他是不知疲倦的麦草,苦涩的食物,是大海边吹来的寒风,是古老和新鲜的曙光。 在长期的斗争中,我们必将和这些事物一起,重塑这个时代的灵魂。”
我辈在这里。
我们在一起。
(三)小狐狸
我们能种满一园子的玫瑰花,但留不住一只小狐狸,成长永远离不开分别。
曹文轩说:文章写了上百年上千年,其实作的就是一篇文章:生离死别。”我不甚赞同这句话。在我看来,千百年来的文章,作的是生离死别前最美的瞬间。
那天坐着游览车看着三怙主神山渐渐远去时,我的内心竟然是平静的,毫无遗憾。因为三怙主神山与我的故事,将持续地保留着我的记忆里,我的文字里——这就是我们之间不会因分别而斩断的牵绊。
就像我们导游们:小哈、超人哥哥、赖导、小离哥哥,或许我们以后都不会再有机会相见,但在我们相处的时间里,我们一同留下了美好的故事,这就是我们相遇的意义。
我们这辈子相遇了多少风景,穿过雪山大漠,穿过高山荒原,穿过钢铁森林和小桥流水…风景之所以有其特殊意义,就是因为不同的风景代表着不同相遇的缘。我们一生都在寻找让我们情之所钟的“故乡”。
“世界何其大,我们何其小,我们站在这里,没有死去,没有徒劳无功,即是领受了天大的恩典”——
遇见美的时候尽心尽力地体验,而后的任务,就是把这些美丽的瞬间记下来。
这就是我辈的情之所钟。
(四)星星的笑
刚刚三点多醒来,摸出手机把没打完的文章打完了。窗外的城市都陷入了沉睡,只有我们群里的夜猫子们还在奋战。
我在灯下,身边是摊开的摘抄本,想着这十天来的点点滴滴,心满意足。
曾以为我只能“要么孤独,要么庸俗。”而今看来在“虽千万人吾往矣”的路上,还有这样一群闹闹哄哄的人,陪我一起,还有那样一片轰轰烈烈的山水与我相遇。
“圣人忘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
“我们年轻,阳光免费。”
——“诗酒趁年华。”
说真的,这样的青春年华并不少见,但是这样的青春表达却是难得一见——不是文采——很多年前我就不信这个东西了,因为我认为文字表达就跟唱歌、跳舞、绘画或者弹琴诸如此类一样的,不过是表达的一种方式而已,无所谓优劣好坏高低,他人的评判,与己何干?正如我想唱就唱,与人何干?我叹服你的深思熟虑极其精准表达!
喜欢这样摊开内心的你,人其实是最孤独的一种生物,终其一生都寻找那个最真实的自己和最贴近灵魂的朋友。但为了融入到人群中,人又习惯戴上各种面具在这尘世中行走,久了之后连自己都分不清哪一个才是真正的自我。但这都不可怕,这都是人之所以作为人必经的痛苦与挣扎。英国诗人勃朗宁说:当一人内心争斗的时候,人就有了存在的价值。
我看到了你内心的争斗,我也看到了不失初心、你的成长和存在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