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所有优秀的作家都处于和现实的紧张关系中,在他们笔下,只有当现实处于遥远状态时,他们作品中的现实才会闪闪发光。”
读加西亚·马尔克斯先生的作品,确会让人想起余华在《活着》的中文版自序中所写道的这么一段话。
很长的时间,马尔克斯生活在他的大宅院里,穿着一条簇新的连裤衫,大哭大闹的场景,便是他身为作家最初的记忆。跟着家族中的女人长大,听一段父母浪漫又艰难的爱情故事,揣测着香蕉公司是否会搬回来,蓬头垢面,每天抽60根劣质香烟,然后怀念大宅院里午后三点的惊雷。
他在大洋的那边讲述着他活着的故事,我隔着长长的时间,像个好奇窥视的人,就这么经历了他的一生。
我想他和我一样,是个固执的人。我曾想过学着三毛,揣着几本书逃学到墓地里饕餮废时,终究也只是想想。可他敢叛逆,缀学,一个最初说着什么都能当,就是当不成作家的人,这时却想要成为一个作家。或许是这些已随风飘逝但仍历历在目的往事激发了他想要写作的心情,或许又是因为在经历了生活的种种之后,在某天忽然意识到了他灵魂存在着的意义。 “活着为了讲述。”也就是这本自传的名字。
一直觉得马尔克斯对文字,对现实有着他独特的感知力,文学有时像一个角落,可以包纳所有的黑暗,而黑暗,又可以概括世间一切。
写作,需要资本,马尔克斯经一触发的文思泉涌,绝非偶然,当我看到他年龄尚小却读了那么多有些我连名字都未曾听说过的杂闲书,于无限的羡慕之下未免要自惭形秽了。
但最喜爱的,当然还是他那群和他一样永远“不着边际”的同道中人。或许就是有那么些偏见吧,总觉得才华异禀的人就是特立独行,就是不太正常; 什么生吃被驯养的蟋蟀啦,什么一心想当个古巴人最后活得比古巴人还古巴人啦,什么有着坚定文学志向的小偷…倒还真的可以拿来再给我这不成文的歪理做个有力的佐证了。
《纪事》编辑部里的那些人和故事,读的时候便很有兴致,想着自己什么时候也能在一圈能够互相辩驳,交换思想的好友里,坐在打字机前,哒哒哒地就在空白的纸业上留下几米长的墨印。
人本是孤岛,有了信仰,这孤岛,便也生意葱茏了。
读他的一生,像听着一个银发老人将他所活着或活过的经历娓娓道来,沉溺于一言一语的真实感人,讶异于他竟能把每一件细微的小事记得那样清楚。同时也是叹服,为他将那个最原始,最赤裸裸毫无掩饰和偏袒的自己就这样展现给读者的勇气。不是所有伟大的作家,都有他这般勇气的。
他将他一生的成长,家国情怀,民族文化融为一体,在经历了变迁,迷惘,踌躇,探寻之后,终于走出了一条自己愿意为之付出一生的道路——活着,讲述,写作。所以,他年轻过,落魄过,幸福过,而始终不变的,是对生活的一往情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