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的我,只是热爱文字。
喜欢没事的时候写写算不上日记的记录,尽管只是似乎有些不着调的只言片语,但的确是闲暇时愉悦身心的热爱。也喜欢看书,多以短篇故事集,或是名家的游记为主。因为不曾把阅读当成必做的事,所以一本不算太厚的书,随手放在床头,一个月也没读完几页,再抓起它时,也抓起了一手的灰尘。
但凭着朦朦胧胧的热爱,我在看到澄池文字社的招新通知时,几乎是毫不犹豫地将“写文学社招新文章”列入了我那周的计划本里。幸运地,我顺利成为了文学社的一员。
当把阅读做成计划,当把文字仪式感化,我想,我做了无比正确决定。书架渐渐被经典占据,每天回家,都要在暖黄的台灯下读上一会儿,有时是半个小时,有时只是十几分钟,但是,读物中的文字像是能把心中关于不安的那些褶皱熨平,妥贴地存放,不一会,我就能安稳入睡。
刚开始时请教过皮老师——读书笔记到底写什么?怎么写?至今仍记得皮老师放下手中的工作,那个疲惫的笑容,皮老师说:“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我希望你们能从书里找到那些对自己有用的东西。别急,慢慢来。”
于是,我踏上了“慢慢来”的那条路。
第一次写的是《读<活着为了讲述>》。我取了个标题,“讲述的力量”。在那之前,我从未认真读过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任何一本书。我想,皮老师把它作为开启“读万卷书”的第一卷,也一定包含深意。我震憾于“我要写作,否则我会死掉”的坚定执着,说实话,因为不曾想过,所以不敢开口。读罢,我写了一篇三段式的读书笔记。其实这是最为幼稚的形式,我不得不承认于它的稚拙与板滞,但它的确成为我某种程度上踏出的第一步。
有所改变是起源于元旦时皮老师推送的唐艺卓同学的《记得你头发着火》,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无异于解锁了写读书笔记的新模板,于是,我读完《渴望生活》,写了带着些试探的《向着太阳升起的方向》,说不上如何如何成功,只不过是收获了两点——从小伙伴的文章中获得启发,以及一种全新的模式体验。
寒假时看《孩子你慢慢来》,正巧碰见一个金黄色的下午。似乎是被带进了书里,伴着隔壁房间里妹妹的咿呀声,我写了《一个阳光浓似花生油的下午》。题目取自书中的原句,即使是新手姐姐,许多小细节却能猝不及防地击中心里最柔软的地方,惊讶地发现:“呀!我妹妹也是这样啊!”也是在这本书的读书笔记里,我找到了也将成为姐姐的吴佳睿同学,有时间,我们可以一起聊聊。
这半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是这半年,却是一个关于“发现”的阶段。发现文章,发现志同道合的小伙伴,更多的,是发现自己——发现自己在夜深人静时容易情绪泛滥,发现自己也有抓耳挠腮、无从下笔的时候,发现自己从前阅读、写作是如何浅薄……
犹记皮老师说,身体与灵魂,必须有一个在路上。
那么,现在的我,正走在热爱文字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