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英国乡村,在繁花与草甸,森林与湖泊之中,隐藏着一个又一个文学之奇思,每一处景致,都包含奥妙的诗意。在这样的环境中,孕育出的文字,自然也是像英格兰五月的蓝天、七月的露水、十月的叶子一般,纯粹而深远。
但是在二十世纪初期的英国,人文的因子却过于繁华,所谓“天鹅绒改革”——即追求人的外表、城市的风格精妙无比、雍容华贵的改革,推行得过于盛大,那时的人们对于婚姻的观念,亦十分有趣——认为男人须有财有势,女人须美貌温柔,无须爱情,即可成婚。
在这样的环境中,不用多说,反叛者出现了。但简单至极,不是鲁迅精力过剩写出的搞争者,亦不是如今微言大义的市政府中的宝黛爱情,这是美好的爱情——无声而盛大。女主人公伊丽莎白是个懂得欣赏艺术、欣赏自然、欣赏生活的人。她惯于将自己的生活融入空气与植物,古代建筑与山水天空。在她眼中,世界无比美好,但她可以明辨人世的罪恶与人性的弱点——但她会希望改造,希望挽回。我透过她的眼睛去欣赏英国——这大概是奥斯汀结自己国家的热爱——所有生灵与岩石都散发醉人的气息。
男主人公达西则是智慧、温情与改造的象征。他可以称得上是家财万贯,但他不甘于世俗的安排,选择追求更高远的境地,当然他也有一丝牵累,仿佛是有钱人的血液使他不能果断摘取他希望的生活,但他决意改造,将他自己由内而处的改造,对他来说,这何尝不是一种心灵的飞跃。此书中充满了对理想的追求,其形式便是将伊丽莎白的偏见和达西的傲慢进行平衡。没有人不会经历脱离自己舒适环境,在痛苦中改造自己,进而获得另一个舒适环境的过程,改造与追求,是两盏不灭的灯,不盏在手中,作为动力;一盏始终在前方等着被追寻。
关于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故事,自是十分复杂而微妙。其中不能让人忽视的是女权思想以及追求幸福的决心。体现这一点最突出的是达西与伊丽莎白在肯特郡的相遇。伊丽莎白拒绝了达西的求婚:因为他带有悔意、带有偏见和歧视——如果此时伊丽莎白答应了求婚,那么他们势必不会幸福。但是她拒绝了,如同拒绝一类了、一类生活方式,拒绝一个时代的弊端。这是我们需要学习的:理智地获得我们想要的。
《傲慢与偏见》带给我的,更多是见证幸福的喜悦感,因为这幸福来之不易——这是合作面生的——多少也让我更多的认同了适度与平衡——这其实也可以称为对生活的感激以及对冥冥之中力量的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