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周记】朱星雨:读《许三观卖血记》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小说的主人公一共有十一次卖血,十一次卖血都存在直接目的与潜在真正原因:

主人公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取老婆,那时的他,贪婪愚昧,用着卖祖宗的的方法换取钱财,他请油条西施许玉兰吃了一顿饭,便要她嫁给了他。女性的地位不过只是买卖商品之一。

第二次卖血是为了还钱,尝到甜头的他以这种麻木的方式获利。

第三次卖血是因为性,他希望可以享受一下另一个他喜欢的女人,虽然有违人伦,但他却告诉自己:我的女人许玉兰被何小勇睡了,我为什么不能睡别人,而且许玉兰更过分还给那孙子生了个儿子:一乐。给了我这么一顶大的绿帽子。我没有对不起她。许三观以自己的平等观辩解自己的欲望, 他总是和别人比较,自己过的好时,别人也过得好他就很开心,自己过的很艰苦是时,看到别人也很艰难他就觉得很满足,现在的他,总是在追求平等,可悲可叹。

第四次卖血是为了可以吃饱肚子,其实是在痛斥大跃进的恶果,但是在他拿到卖血的钱的时候,他带着二乐,三乐和许玉兰去吃面,却只给了一乐五毛钱去买烤红薯,理由是:你不是我儿子,我却还白白养老了你这么多年,这是我用血换来的,凭什么带你去,这对我不公平,所以你不能和我们一起吃面。他还是放不下心中追求平等的天秤。

但在这里,他的性格也有所转机,刚开始第二次卖血时是因为一乐打了人,要还医药费,那时的他极为不愿意,他都不听一乐解释是二乐和三乐先被对方欺负,来找他他才出手打人的,而二乐和三乐也完全没有要解释的意思,而是将责任全部推给了一乐,兄弟之间互相算计,养父的嫌弃,亲生父亲不认,一乐就是那个被社会抛弃的人。但他也因此很勤快,二乐三乐不做的事,他都来做,许三观有一次对他说:“如果你是我的孩子,我想我最喜欢的应该就是你。”一乐对他的情感还是慢慢地将这个社会给他的平等天秤慢慢移开。但在困难时还是会倾斜。

后来他还是带一乐吃了面,他的麻木,愚昧,贪婪在逐渐消失,他的人格也在这些变化中慢慢升华,后来何小勇死了,他本来应该很开心的,恶有恶报,他不想让一乐去叫魂,但此时的他好像也没有那么执着于恶有恶报了,他渐渐地变成了一个有人性的——人。

第五、六次卖血是为了给自己在外的两个亲生儿子,文革的打压,让读书人找不到出路。

第七~十次是为了“别人的”儿子一乐,一乐身染重病,许三观边走在去一乐那儿的路上,边卖血,与上述的恶果一样,但正是通过这种强烈的反差对比将许三观这位普通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至此许三观才最后地鲜活起来。                             《许三观卖血记》既写了人物的单纯市俗、愚昧悲剧的一面,但又表达了人在残酷现实中表现出的那种同情、关爱、亲情、与牺牲自我精神。可谓现实虽冷酷,但还是会让人觉得有希望与点点温暖。

到最后,剧情又小小地反转了一下,经历了这么多的人生苦难,许三观变成了一个美好的人,但他还是记着要卖血养家,这个社会给他和他们这些劳苦大众的压迫太重了,他们依然麻木,为钱奔波,虽然和之前卖祖宗不劳而获才差不多,但许三观还整有点不一样,他多了一个财富,那就是——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