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的时间里,我匆匆翻阅了这本书。
在听到书的名称时,我被深深打动了。“活着,是为了讲述”。在这位伟大作家的眼中,活着不仅仅是活着,活着是为了讲述的。带着强烈的好奇,我到马尔克斯的世界里一探究竟。
童年时代,马尔克斯在外祖父家度过。小时候的马尔克斯喜欢听故事,他从外公那儿听来战争,从外婆那儿听来永远也讲不完的妖魔鬼怪,从女佣那儿听来抱怨,从大人们那儿听来流言蜚语……多年以后,他甚至这样写道:“大人间的谈话成为我最理想的灵感来源。”他也爱讲故事,因为“讲故事是让现实生动逼真的最基本技巧。”伴随马尔克斯的还有如饥似渴的阅读,大量的阅读,为他的文学创作铺开了一条宽阔的路,也让他永远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百读不厌的书才值得去读。丰富多彩的故乡生活给了马尔克斯创作的灵感,以至于在陪妈妈回故乡卖房子时才感受到了强烈的、剪不断的乡愁。在书中,他饱含深情地写道:“这里的一草一木,仅仅看着,就在我的内心唤起一股无法抗拒的渴望:我要写作,否则我会死掉。过去我也有类似的感受,但只是那个上午我才意识到这是灵感喷发的紧要关头,‘灵感’这个词既真实,又可恶,它稍纵即逝,却摧枯拉朽”。
年轻的马尔克斯不顾父亲的反对,立志要成为一名作家。他来到波哥大大学攻读法律专业,在此期间,他饱读诗书,同时也深受人生导师阿尔瓦罗的影响。在一次与这位大师的谈话中,马尔克斯明白了一个终身恪守的原则:文学和人生只有形式上的差别,本质上是相通的。我想,这就是他将这本书命名为“活着是为了讲述”的真正原因吧,因为文学和人生是相同的,同时,文学也是人生的一种折射和缩影。我们生活在这个世上,不能只是让日子一天天地过去,而要记住所活过的日子。正如马尔克斯在书的扉页这样写道:“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文学,无疑是让我们记住过往日子的最好方式。
之后爆发的哥伦比亚内战给马尔克斯带来了不小的影响,不得不放弃学业,但他也从未放弃对成为一名作家的追求。离开哥伦比亚后,他任《观察家报》的记者。在书中,他认为新闻报道不是重磅消息,而是作为一种文学体裁。已身为作家的马尔克斯感叹道:“小说和报道实为手足,乃一母所生。”
《百年孤独》的问世使得马尔克斯的知名度再一次大幅度提高。那么在这本书中能否找到《百年孤独》的创作密码呢?《百年孤独》中的香蕉公司与马尔克斯故乡的香蕉公司是多么相似;香蕉公司的大罢工与《百年孤独》中军方的暴行是那么类似;奥雷里诺上校是否以外祖父为原型呢?《百年孤独》的情节是否都留有马尔克斯在故乡的印记呢?阅读中,我渐渐窥得答案的一角。
初次阅读,不能说完全没有看懂,只是觉得距离那个马尔克斯还太遥远。无论是《百年孤独》还是《活着为了讲述》都值得再次研读,更为深入地阅读,走近那个真正的马尔克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