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克斯的回忆录太精细了。
那些什么“烧焦的痕迹”“墨丘利节杖”,以及一大堆让人眼花缭乱的名字都清清楚楚,其精细程度让我无数次地怀疑这其实是一本披着第一人称外皮的小说。
而它又的确是一部自传。一部糅杂了懵懂迷茫,张扬锋利与沉醉爱欲的作家成长史。
我得承认马尔克斯记录的大多数人名地名我都不记得,什么舅舅外公表姐姑妈以及后来的同学老师朋友政客等等,我极少有记得住名字的。但马尔克斯记得很清楚,谁曾经予他帮助,谁曾将他引入迷途他都记住了,他将他们从记忆中拎出来,严丝合缝地把他们嵌入时间节点,像极专业的导演,严谨地让每一个人踩准步点机位,然后登场。
由于人名地名的不清,我常常在书中陷于混乱,尤其是他讲自己家庭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个莽撞无礼的不速之客,粗鲁地闯进一幢大房子,然后稀里糊涂地在每个房间转了一圈,和这个家里的每个人打了照面,接着便怔楞起来,只呆呆地看这个人来人往的颇有些拥挤的家。完全失去了方向。
但还好领我进门的人淡定从容。
他半眯着眼,伸手指点着所有触及的事物,极平静地踱着步子讲述。他似乎也不奢求我能记住,只小声地讲着,竭力抠出回忆中的每个细节。
活着,是为了讲述。
我曾行过万千山水,我曾于半生颠沛流离。我见过无数的面孔也与无数灵魂擦肩而过。我曾记得半夜阴暗房间里灯下的圣徒像,也记得火车窗边一闪而去的白房子,还记得他阖眼掩上白布时的安详与战火里绝望的流血的脸庞。
给我能看见这个世界的眼睛,听见这个世界的耳朵,能呼喊的嘴巴以及浸满墨汁的笔。
时光叠进每夜的梦回,在每一场梦境里下着暴雨,以掩映着呼吸里的记忆。
而这暴雨里藏着动乱的时代,隐秘的爱恋,它们狂喊着,尖叫着挣脱时空,妄图重演。
于是他拿起了笔,点燃过去的日子,在火光里晃动生长着他想说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