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合上了书。那十四个故事却久久不愿从我的脑海中离去。
我一贯是知道历史之弄人,历史之玄妙的。可那终究还是个太泛而浅的印象,茨威格却再一次的,用精巧的语言和构思,将这一事实以十四个故事的形式,赤裸的铺陈在我面前。
那可真是机缘巧合啊:太平洋的被发现、《马赛曲》的创作。
那可真是血腥惨烈啊:拜占庭的陷落、滑铁卢的失败。
那可真是惊心动魄啊: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生死一念、斯各特与风雪的殊死搏斗。
……
可再细细品味,又不得不承认。那可真是美啊。
无论是那些高尚可敬的,还是那些可悲可叹的,皆是美极,即使是那些面目可憎的,亦有其惨烈悲壮的美。
美之一字,无关善恶正邪,仅是一种纯粹的生命状态的诠释,一切拼了命的,努力了的,安然的生长与存在,皆美。而在此之中,历史之造化,上帝之设计,又是尤美。
在此意义上,我不得不承认茨威格的观点是正确的:历史是最好的不可超越的诗人——因为诗歌的显著特点便是美。
而茨威格在此之中所扮演的角色,大抵是一双冷峻而锋利的眼睛。他忠诚的挑选出璀璨的历史片段中那些无关痛痒又举足轻重的人物,记录他们的故事,从精妙的历史情节中寻找人性的蛛丝马迹。
贪婪、自私、胆怯、愚昧、执迷,却又高尚、敏锐、无私、勇敢、磊落。人性是如此之复杂,每一点善都是在恶的枝桠上开出的花,有柔软而坚韧的,叫人惊心动魄的力量。
若说每一个人都是漫漫历史长河中的一粒微尘,那么历史就是对无数人生命状态的整体描述,互相左右,互相创造。而当人性之复杂与历史之玄妙交织时,迸发出来的巨大光亮,则是一个时代所吟的一曲荡气回肠的高歌。那一瞬间,就是几百上千年。
在那其中,蕴含着的是诗情画意,是壮志豪情,是坦荡光明,是阴暗低微。是狂喜,是极悲,是为家苍生,是为功名利禄。是天地两茫茫,是人间熙攘攘。
无论是什么,不可否认,那是人类群星闪耀之时,是天地间无言之大美。
——撇开是非善恶,但求曾经努力的,浓墨重彩的存在。
而存在,即是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