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活在这世界上,那“活着”是什么?
余华说“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马尔克斯说“活着为了讲述。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
我认为两位前辈都做到了,尤其是后者,甚至他做得更为细致到位。
马尔克斯在书中用四百多页讲述,讲述他的生活,他的人生态度,他的人生价值。冗长又琐碎,真实又平凡。与父母闹争吵,去酒吧舞厅作乐,每天抽六十根劣质香烟。难以想象,这个自嘲前途一抹黑,生活一团糟的年轻人竟是著有《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一个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等著作的诺贝尔奖得者——马尔克斯。
也恰是如此胆大妄为,让我对他温存的记忆不再是几部大家之作,而是一个鲜活立体的有趣灵魂。
这的确是一部名副其实的自传,马尔克斯也的确是在讲述。
书中有生活琐事、有作者独白、有脱口而出的脏话、有不能自已的浓烈感情,这让人深刻体悟到马尔克斯不是在编,在整合,在拼凑,他只是在讲述,挣脱了束缚,自由地讲述,自如地切换。
他的每一段回忆,都是一个精彩的故事,也是一篇他与世界和解的独白。
“我年轻过,落魄过,幸福过,我对生活一往情深。”
他在生活中感悟人生苦辣,洞察世间真理,然后再讲述,讲述给读者。
“不慌不忙地切中要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