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中,每个人都在小心和竭力地追求平等,也许只是没有发现,某一刻为了和他人轻松谈笑,已经默默努力很久。”
(掌声一片鸣响,小罗镇定地在台上立定,拿出了说书先生预备展现说辞的派头)
罗:“各位听众久等了,耽搁这一会儿,是因为平常斤斤计较的罗某适才好心做了件善事。”
甲:“罗老师,是什么善事让您愿意花费时间呢?”
罗:“路边有辆免费献血车,我这不一时兴起去献了个血嘛,人还挺多的,都是热心市民啊。”
乙:“老师你要是穿越到许三观的时代去,四百亳升血就能赚个三十五块钱呢!”
罗:“这么说我还亏了,哈哈。可惜卖血一时爽,一直卖血一直爽,许三观这是卖血成性了啊,明明隔三个月才能再次卖血,为了用高收入支撑家庭,他却只好罔顾生命,将卖血当作一棵摇钱树,这种行为实则不可取。所以我们来分享一下自己看这本书的想法。”
甲:“正如书封面所说,卖血是为了娶亲,为了救治家人,为了郑重款待贵客,为了有钱去生存,其实最终还是为了爱和尊严。我对这段话的理解是,虽然许三观是个学识较少的城里人,但是一样希望自己和孩子过上富足的生活,可以在周围人的敬慕里偶尔得意。这一点与其看作是乡下人短浅粗糙的想法,不如说正是因为作者将许三观的身份设置为农民,才能更直观单纯地表露人们心里不掩饰的欲望。”
乙:“书中最让我触动的情节莫过于许三观逐渐接受一乐,最后带他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这一朴实的做法表达的爱却是最真挚的。一乐这个孩子到底与何小勇有无关系一直是大家私底下津津乐道的猜测,实则却让一乐的生活充满恶意与委屈。许三观最终选择宽容,也许他也明白大人犯下的错不能由孩子来承担,这份最后的坦然和爱让人动容。”
丙:“我很喜欢全书干净直白的语言,描绘着淡如水却偶有波澜的生活。卖血是拯救或改善生活的一把钥匙,不能永远倚仗,也许是生命本身的存在就是一种尊严吧。真正让我深思的是最后一章:这一天,许三观走在街上,他头发白了,牙齿掉了七颗…许三观年过六十之际,突然第一次想为了自己去卖血,因为他想念炒猪肝的味道。卖血失败后他在街上无奈地哭泣,面对三个儿子嫌弃与避嫌的话语,许三观的妻子成了唯一关心他的人。三个儿子的变化让人心寒,许三观一生追求平等,却连晚辈尊重长辈都没有得到。这也让人想起作者的听闻,父亲卖血供儿子上大学,缀学的儿子却因为穷困无颜再见父亲。人们追求平等是一个漫长与理想的过程,总会存在差距与遗憾,而文学只是窥见其一角将其书写成戏剧的生活。”
罗:“感谢大家的各抒己见。文学给了作者写作时的眼睛,也给了读者延续的深思。我们看得见许三观对许玉兰不计前嫌的同甘共苦,对支持家庭的贡献,看见质朴的爱和尊严,这让我们能对类似的事件感到热切的温度。希望大家以后在阅读小说时都会积极思索深意,联系生活。”
绝对的平等没有意义,差距让我们不断努力追逐,从而创造更跌宕精彩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