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这本书,不由得为约翰克里斯朵夫波澜壮阔的一生而感慨。其中,我最为感同身受的,是主人公青年时,处于创作迷茫期的一段。
真的,主人公当时的心态与我现在有几分相似。想表达自己的思想,却往往词不达意;想追求所谓文笔,又往往矫饰过度;想做到质朴,往往却是不忍卒读。看到别人的作品,总是鸡蛋里面挑骨头,丝毫不顾自己写出来的东西更差。
说起来,我能够进入文学社也是侥幸。当初把肚子里那点掺水墨汁翻遍了,总算诌出一篇文章。当时还洋洋得意,如今再看,这是我写的东西?天啊,内容空洞,不文不白,没有新意,臭不可闻!
然而我似乎仍旧在重蹈覆辙,偶然看看以前写的读书笔记,自以为思想高深,实则不过是胡拼乱凑,瞎七瞎八地乱扯。
不成,以后再不能这样,宁愿平庸的真实,不能为了标新立异而标新立异。
但看书中主人公的经历,这似乎还要持续好长一段时间,是成长的必由之路。能有什么办法?我瞎琢磨了一阵,也就只能多写写了。除此之外,自然还要多想,多看书。
也或许是我这人奇怪,我还对于约翰克里斯朵夫晚年的境界有些向往。一个人改变不了社会,那就不改了,把自己该做的事做好,静候时机到来。别人骂,就让他骂去吧,新生自会降临,旧物会有它自己的归宿。
若是人人都有这般心态,何苦社会不和谐?
当然,凡事皆有两面性,若真人人如此,说不准又会有别的缺陷了。
毕竟俗人一个,我也没啥高深的感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