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个饥肠辘辘的夜晚,我翻开了这本书,契机是我馋起了许三观最爱的那盘炒猪肝。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温一温。猪肝切小片,加黄酒葱丝入锅炒三下,多一分则老,少一分则生,热热的黄酒此时成了温暖肠胃的最好帮手,如此搭配,“真是神仙过的日子”。吃猪肝喝黄酒是许三观卖血后的固定仪式,名为活血通络,其实是他在苦难生活中的一种奢侈的自我奖赏,聊以自慰。
印象很深的是许三观生日那天,家里吃不起好菜,许三观就“用嘴炒菜”,给儿子妻子一人点一个菜,再加上自己最爱的炒猪肝,请其他人“品尝”,我在读到这里的时候忍不住惊叹于许三观的这实在是可以称得上是可爱的乐观,哪怕是再艰难的时期,他也可以找到苦中作乐的法子,此猪肝非彼日之猪肝也,成为了许三观对美好生活向往的代名词。
到了书的尾声部分,沮丧的许三观一个人吃了三盘炒猪肝,要了二两黄酒,和玉兰一起骂医院里的年轻血头。遣词绝对和高雅不沾边,说的也不是什么柔情蜜意的话语,却让人真切的感受到了小人物在世俗之间相濡以沫的大温情,猪肝在这里传达的是玉兰对许三观的理解,是妻子暗处的温柔,是许三观和自己无力再卖血这一事实的和解。
许三观还会继续去吃猪肝喝黄酒吗?不得而知。
书中的他已经端着那盘猪肝走远,我却没来由的想起了一句非常中二的话:“你们吃的是饭,哥吃的是寂寞。” 书外的读者看到的是猪肝,书里的许三观咀嚼的或许是人生吧。两块炒猪肝或许也不是那么简单,也许哪天在拐角的饭店你看到一个男人吃着炒猪肝喝着温黄酒,不要打扰他,悄悄的走过去,嗅一嗅猪肝用火烹出来的的香味,也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