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贪婪地呼吸着炒猪肝的油烟味,拌着雪花膏的味道。好像一股涩意滋长。
对于他们的生命状态,实在说不上羡慕,但总觉得那是一块痛骨,尤其是阴雨时节,寂寞夜里,像三更天的露水。他们好像既没有突出穷牢的魄力,也没有陷阱、推诿、幻想、诱惑、醉酒的沙龙这些充满万有引力的生活体验。可我的充满忧愁和欢乐的心啊,如今怎溢满了涩意。
嘿,原来是一种补给,就像小学时遇到了一篇感动的文字,梦中浮动,幼稚地每天浏览只为重寻那一瞬间的感动。于是,今天我想要给他们加戏。
爷爷:我儿在哪儿
我每天望着天空从很远处的泥土里升起来,从屋顶歪歪曲曲升上去的炊烟又染了红,后来,就看不清了,可我还是只能呆呆地望着,门口所含纳的景象。这一天我的儿子回村来看望我了,可他说他是我孙子。我点了点头,口水从嘴角流了出来,那张嘴就歪起来吸了两下,将口水吸回去了一些,我知道他是我孙子了,可嘴里一念出来,还是那个在心里流淌了无数遍的名字,从鸡鸣报晓到牛羊闲归。他后来走了,我继续坐在门口,望着已经模糊的事物。真的模糊······
许三观:我要去战斗
我的战意昂然。四叔,我吃了一肚子的瓜,怎么像是喝了一斤酒似的,四叔,我的脸,我的脖子,我的脚底,我的手掌,都在一阵阵地发烧。于是,我的血开始燃烧,在血管里肆意地冲撞,似乎就要破土而出。隐隐约约,悲鸣挟着细碎的血肉从我的血液里传遍每个不容忽视的角落。我站了起来,“我要去结婚了”,我听见有什么从我的喉咙里挣脱了出来。
我的征途遥远。我解开棉袄的纽扣,让冬天温暖的阳光照在胸前,于是我被岁月晒黑的胸口,又被寒风吹得通红。这是一个有着英雄意义的动作,我明白的,我就是那再次通红的黝黑的胸口,憋着一股劲,冲过林浦、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长宁,去到一乐的地方。我已数不清我的胸口几次变黑,又几次变红,深刻心里的是敲打着我的耳朵的河水,来喜来顺的船橹,那头哼哼唧唧的猪,还有后知后觉的低笑。它们是我的征途中英雄的印迹。
许三观:我要背上爱
我会选一个做自己的女人,一个在冬天下雪的时候和我同心协力将被子裹得紧紧的女人。我喜欢紧紧依偎的感觉,没领会离群索居的快乐,我会给她偎脚,给她偷偷多煮点肉吃,会经常让她一个下午就吃掉八角三分钱。(可我不喜欢她在门槛上掉眼泪,因为她总会大肆宣扬家丑。)
我爱一乐,即使他不是我的亲儿子。我知道的,我爱他,有一刻是妥协:我在他身前蹲下来,对他说:“爬到我背上来。”当一乐小心翼翼地问我是不是要带他去吃面条,我便不再骂他了,突然温和地说道:“是的。”有一刻是放纵:我用刀在脸上划了一道血,对所有人说:“你们中间有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我还是继续当着乌龟,可又似乎不一样了,我的心告诉我,我爱他。
许玉兰:我始终少女
我喜欢在大街上走来走去,穿着每天换三次的衣服,听别人叫我油条西施;我喜欢何小勇的那个动作,让我仰脸望着他时,眼睛里闪闪发亮;每天早晨起床以后,我就会站到窗前,看着窗外的树木,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把头发梳理整齐,往脸蛋上抹一层香气很浓的雪花膏,有时会配上一条丝巾;我喜欢在星星月亮明亮的夜后纺纱衣,恰好很搭我的丝巾;我喜欢在每次提篮买菜时显露我纤细的腰肢。
我一直相信许三观娶了我是有福气的。每次许三观拿着新发的手套从丝厂回家,我对他的第一个动作是伸出手,第一句话是“给我”,还有那次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的失而复得的家,才看到坐在家具中间的许三观···酸了鼻头。后来啊,我发现许三观对我最好,那藏在白米饭下的鸡腿,半夜里脚上温暖的热意,就这样悄然窜进我这颗刁蛮的心里。屌毛比眉毛长的许三观就这样成为了我的英雄。
这本书就这样讲述着长长的故事,每一个人拉出来,其生命状态都那么值得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