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周记]邓国庆:读《傲慢与偏见》

《蠕虫》
<第三夜>
〞胖子!〞我小声地喊道,仿佛我不想要打扰他似的,但我正是要打扰他。〞胖子!〞我增大了音量,同时用手敲打着铁床栏,发出嘣嘣的响声。〞胖子!〞这是我出于礼貌所发出的最响亮的呼喊,也是我出于礼貌所发出的最后一次呼喊。既然我们之间并未隔着一堵看不见的墙,也并末隔着遥远而稀薄的空气,而他也并非是一个聋子,那么胖子不可能还没有听见。这时室友三人突然警觉性地抬起头,有一种不安的声音从他们的被子里传来,像是骨头隔着皮肤不经意间碰撞的响声。〞胖子!〞我开始吼起来,一些唾沫从口中喷洒出,消失在黑喑的地方。甚至我的鼓膜也提心吊胆地抖动起来,甚至那三人也用手掌在我模糊的视野中按住了双耳,但胖子仍无动于衷,轻轻的翻开一张书页;但他的下身仍起起落落,一刻不停,像一个拼命运行的水泵,与他的肉体完全脱节。现在胖子的蠕动开始发出明显可辨的噪音,呼哧呼哧,仿佛正抵消、吸收着我的吼声。〞胖子!胖子!〞我不由自主地掀开被子,那厚重的被子如面饼般在我用力的右手中展开,顺着惯性旋转着飞向一个室友,我听见被子像是缩水般严实地包住了那个人。我连忙道歉,同时一股异样的愤怒与激情涌上我的心头,我随手拾起旁边的枕头向胖子投去。在胖子愈来愈剧烈的蠕动中,枕头因我混乱的思绪偏向一侧,胡乱地擦过低矮的天花板翻滚着击中另一个室友的头部,他顿时发出不满而带有怨恨的嘟囔声。但这嘟囔声很快被胖子更加响亮的噪声所吞没,我只能看见他狠狠地用双腿夹住那个枕头,而脑袋埋在自己的枕头中。闹钟!我紧紧地攥住它,它的秒针正浑然不知简直嘲讽似地抖动着,发出嘀嗒嘀嗒的夜行声。瞄准胖子起伏的臀部,我将闹钟重重地摔过去;在闹钟一道幻影似的轨迹中,胖子的臀部刚好向下落去,而闹钟那不规则的圆柱体难以预料地从墙面反弹,在某些零件刺耳的碎裂声中飞向第三个室友的床位,经过墙面的再一次反弹坠入他的脊背。一声无比痛苦而又似乎无比痛快的嚎叫一瞬面仿佛清除了胖子蠕动的噪音,而那些本淹没在噪音中的声响复活般刹那闪现:包在被子里的室友腿脚乱蹬的挣扎声和被子被撕扯的咝咝声,埋头在枕头中的室友口齿不清的咒骂声和双腿挤压枕头的沙沙声,被闹钟砸疼的室友抚摸背部的摩挲声和顽固闹钟孤独夜行的嗒嗒声――瞬间过后,胖子的噪音重又恢复,吞没了其他的一切声响。我在这单调而时吋变化的噪音中呼吸急促,汗水不知不觉流出皮肤,肌肉也好像不住地收缩战栗;我兴奋难耐,毫无倦意,拾起曾遗落在床上的一支笔,拼尽全力朝胖子掷去。那支笔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曲线,带着些反射的跃动的光芒,插入胖子臀部附近肥软的肌肤中,凹陷出一个深深的洞。我还未来得及为自己的成功欢呼,一阵剧痛不可避免地袭来,仿佛在我的臀部附近……

<我的回忆>
站在树下,我闻到一股复杂难言的气味,似乎从下面某处潮湿阴暗的角落里散发出来,又好像从上方密密交叉的枝叶间散播开来,也有可能正从我的面前――那细小但不停蠕动的蠕虫的身体上传送过来。蠕虫已经爬到树干与我等高的位置,并还在一刻不停地往上爬;与我看门人般呆呆地静止在原地相反,它运动着,蠕动着,像是一个跨栏运动员,焕发出无比的活力和激情,抗拒着一切阻力与障碍。我甚至还胆心它会偶然因失误而掉下来,可是它的摇摇欲坠只是我对它极度兴奋的误解;我甚至还担心粗糙的树皮怎能不划破它柔嫩的皮肤,可是它的几丝血迹只是我对它极速伸缩的惊恐。有那么一瞬间,我感到自己正与那蠕虫合为一体,我们的血肉相互交融,我们的皮肤连成一片,我们的感官重叠交错,我们的情感渗透混合,共享彼此的静止与运动、恐惧与兴奋。蠕虫越爬越高,我感到树叶纷纷下坠,仿佛天空也正向我扑来,而不给我任何准备的时间;蠕虫越爬越快,呼啸的疾风狂暴地扭曲着我的双耳,我正驾着一匹正在自我崩解粉碎的马车。
突然,蠕虫停了下来。它准确地在一根斜出的枝干前止步,扭身向着枝干。那根枝干粗壮无比,直径只比树干小了一点,看上去在沉沉地晃动;沿着这条蜿蜒延伸的枝干,有一个紫红色的硕大果实悬在枝干的前端,被四面八方涌来的暗绿色树叶包围着,似乎你看见了也无法确定它的存在。蠕虫稍停片刻,随即它又开始蠕动起来,朝果实的方向爬去。它恢复着速度,很快便又像刚才甚至超过了刚才那样疾驰着。枝干蜿蜒,叶片错杂,这些看上去尽力阻碍一切迷恋者抵达那颗果实的障碍似乎成了摆设、甚至成了某种引导 ――两旁的树叶正齐刷刷地顺着蠕虫爬行的方向倒去,包围着果实的树叶正急不可耐地舒展打开旋成诱人的花朵,而沉甸甸摇晃的枝干也停止了摇晃,只是努力地向下垂去。我的心脏突突地跳动,仿佛蠕虫在那里频频地缩动;我感到蠕虫的胜利就在眼前,就在它俩我眼泪大小的距离中
――这时胖子从丛林中钻了出来,拾起一块石头向前射去;啊,你看那石头,它擦过我的鼻尖,击穿尚在不停运动的蠕虫,溅出一连串乳白色的泡沫。

【读书周记】吴佳睿:读《傲慢与偏见》

  我曾见过这样一句话,语调平淡,其回声却久久不散:

  “他傲慢,我也毫无偏见。”

  其中的“傲慢”与“偏见”,显然是从《傲慢与偏见》中获得灵感。虽不知这句话的出处,以及是在怎样情形下说出来的,却总是会心一笑。

  大抵许多故事的开端,都是以男子的傲慢开始。譬如近几年盛行的网文,总爱塑造一个优秀却冷面的男子形象,通过反差来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书中的达西,虽然在舞会初见便对伊丽莎白产生好感,却因其被伊丽莎白听去的几句评论相貌的话而坏了印象、产生偏见。从此,一个美好的邂逅就此被扼杀在摇篮之中。在之后的接触中,达西的冷言冷语更是使得他与伊丽莎白的关系雪上加霜,只不过两人不知,早已在激烈交锋中暗生情愫,默默包容对方的傲慢或偏见。

  而伊丽莎白则是一个典型的睿智女性的存在。生长在恬静普通的乡村中,天天被渴望全家出人头地的班纳特太太催去各种社交场合,自己初见倾心的人同他人相恋,也没有给她带来深刻的影响。她还是那个喜爱田野与读诗的女孩,永远有沉稳宁静的力量,所以也在理智地挑选与等待属于自己的爱情。也许一个刚强的女孩配上一个喜欢冷嘲热讽的男子是世人都爱看的故事,从简奥斯汀到当今泛滥的文章,都爱从这样的关系上做文章。而伊丽莎白又并非冰冷刻板的女性,她虽然自心里地讨厌并努力回击达西的傲慢行为,但她并非一成不变,她接受他的改变。在电影《傲慢与偏见》中,用画面清晰地将达西表白的画面呈现出来。下着暴雨,画面和草地山野一样被浸成深绿色,达西近乎疯狂的表白,使得之前对他偏见坚不可摧的伊丽莎白也翻找出了埋在心底的情愫。最后,他们倚偎,取暖,寒冷而颤抖,却又彼此相牵。或许达西的傲慢对于伊丽莎白而言,是到达“坦坦荡荡喜欢达西”的最后一道关卡;而伊丽莎白的偏见对于达西而言,是改变自己去争取爱情的动力。故事的结尾很平淡,却也是个阖家团圆式的美好结局。班纳特太太因为女儿们有了好的人家而跻身庄园贵太太、两对璧人幸福生活、彬格莱小姐虽仍爱慕达西先生却不再对伊丽莎白无礼。也许日后达西夫妇的生活并不会像人们所想象的那样甜蜜,两个有性格且独立的人在一起,也许会有争吵与小小心计,可是找到一个这样的人,过上这样一种和灵魂伴侣一同度过的生活,又是多么闪烁智慧光芒与可遇不可求的事情啊。

  有人分析,简奥斯汀爱给女子一个告诫,切不可视爱情为全部。而在她的笔下,那些沉迷于爱情的女子皆得了不好的下场,从而痛改前非,清醒冷静,不视爱情如必需品。这种清醒固然难得,在有血有肉的班纳特四姐妹的形象中也得到体现,也许从某个角度折射出了作者清醒自持的态度。但在对于本是“情感”的爱情时,时刻清醒理智的道理真的受用吗?这也是留给我们深思的问题。

【读书周记】张译丹:读《傲慢与偏见》

因为你那迷人的眼睛,我爱上了你,我看清自己。

傲慢,在百度上的解释是指一种精神状态,含有自高自大目空一切的意味。为何会傲慢?在我的印象里,英国人天生就带有一种贵族气息,语音的纯正,礼节的讲究,是让他们看起来傲慢又自大的原因之一。

但达西和伊丽莎白不是这样的傲慢。

当书中第一次描写到达西出场时,他是那么的令人讨厌,在全场的女性当中他只与自己认识的女士跳舞,然后便在舞会里游荡。可现在我们不难理解,他这种看起来的傲慢,其实只是不愿意与陌生人勾搭而已,而正是怀着这种对常态事物偏见,使得大家都误会了达西,甚至在他看来聪慧的伊丽莎白。

可是当他发现自己爱上了伊丽莎白之后,放下了他们那个阶层固有的傲慢,和所有普通英国人一样,他也会支支吾吾的求婚,在被拒绝之后很懊恼,因为一句:“如果你可以表现得更礼貌一些”而改变自己不近人情的态度。我很欣赏达西,欣赏他对家里人的大气,对贫困者的宽容,对自己的改变。当他第一次向伊丽莎白求婚时说:“但我憎恶一切种类的伪装。我也不羞愧于我所说的情绪。这些情绪是自然的,公正的。难道你还指望我为你低微的亲戚而高兴吗?指望我恭喜自己有希望拥有那些地位远不如我的亲戚吗?”他的形象第一次让我觉得高大。他很坦诚,且并不傲慢。

伊丽莎白则不一样,她的傲慢也许是刻意给那些乡绅贵族看的。但是她不愿意对其他人阿谀奉承,她聪明伶俐,活泼大方,同时也有一份虚荣,对自己有这样不堪的亲戚而感到羞耻。她是这样的有主见,以至于在很多事情观察之后变成了偏见。可我很喜欢这样的伊丽莎白。她真实,她保护姐姐的善良,她自尊自爱,她追求自己的幸福。

在伊丽莎白的身上,我更多的还有一份感动。

感动于她不愿意讨好不喜欢的人,同时又勇敢追求自己喜欢的人。她是我见过的我理解的有情商,既不让自己不喜欢的人很尴尬,但也保留了自己的偏见。

一个真正的好的人,即使可能会别人误会成傲慢,而被带有偏见的看待,可是当这偏见经过思考而理性时,这份傲慢的朦纱就会被揭开,好的人终究会收获好的生活。

我很喜欢这本书。

【读书周记】张静远:读《傲慢与偏见》

“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这大约是那个时代英国乡绅小姐们对于爱情与婚姻最现实的考虑。

这正确吗?看看威克姆和莉迪亚,把爱情纯粹建立在美貌和情欲的基础上,最后甚至连爱情的余温都感受不到,只能苟且度日,勉强做到“顾全了婚后应有的名声”。似乎是对的。

这正确吗?看看柯林斯和夏洛特,全靠经济基础支撑的婚姻,最后只能为了虚荣心而忍受俗不可耐的伴侣,用“这是她自己的选择,没什么好抱怨的”想法聊以自慰。似乎又是不对的。

那简·奥斯丁怎么想?看看达西先生和伊丽莎白的爱情——

 

起初,达西先生表现得是那么的傲慢自大,而伊丽莎白也对他产生了极大的偏见。这不仅仅是源于两人格外强烈的自尊心,更是由他们对于婚姻的思考而引起的。

“婚姻不是两个人的事,是两个家庭的事。”达西先生瞧不起伊丽莎白的家人,却依然被她的美貌所吸引;伊丽莎白却因为达西先生对她轻蔑的态度和对她家人的不屑而愤怒着。如果不是伊丽莎白本身是个高贵脱俗的女子,我想,达西对她的爱,绝不会持续太久。

爱情总是要受些考验,只有经受得住考验的爱情,才足够实在。

爱情总是要被反对的,只有反抗和挣扎的爱情,才最值得回味。

考验可能是误解,是家庭的冲突,是自尊心作祟;

反对可能是他人的阻挠,是自己的犹豫,是日复一日的疲惫与厌倦。

但归根结底, 它们都是为了验证“爱情永远不会是一帆风顺”的真理。

“傲慢让别人无法来爱我,偏见让我无法去爱别人。”这是爱人者与被爱者需要达到的平衡,也是伊丽莎白与达西对于那个时代的爱情观、婚姻观的反抗。

 

所以在简·奥斯丁眼里,真正美满的姻缘,“并不排除经济和相貌方面的考虑,但是他们更注重对方的丽质美德”。无疑,她是挑剔的,是不合时宜的,所以她孤独终老。但是,两个世纪后的我,也不妨大胆地推测——并非没有可以将就的,只是这个特立独行的奇女子,心甘情愿地等待她所期待的爱情,即使没有等到,她也不后悔。

于是她把自己期待的爱情写了出来,她成为了那个时代婚恋观的见证者,和五段截然不同的爱情的记录者。

而于我们而言,我们见证了简·奥斯丁心中真正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