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瘠的土地上,没有什么树,至多只有几根枯黄的草。一个男人就这样走在路上,从二十岁走到六十岁。
他要去医院。
卖血。
贫瘠的土地上,没有什么树,至多只有几根枯黄的草。一个男人就这样走在路上,从二十岁走到六十岁。
他要去医院。
卖血。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小说的主人公一共有十一次卖血,十一次卖血都存在直接目的与潜在真正原因:
血头的队伍
“卖血是为了娶亲,是为了救治重病的儿子,是为了郑重款待贵客,是为了不被饿死,是为了生存。但是最终,还是为了爱和可笑的尊严。”
如果发现养了九年的儿子不是亲生的,该怎么办?
卖血,是为生活所迫。
在余华笔下,他是一个缺点比优点要多的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