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对于许多人来说,活着,不单单是为了讲述,但对于一个作家而言,生命的激情与热烈在岁月的风化下逐渐归于一种和谐且美好的状态,仿若恒河之畔万古不变的落日,肃穆而壮美,讲述,是最为平实的表达。将自己的过往收集起来,作家用平淡的语调侃侃而谈,其中却蕴含着动人心魄的力量。这是马尔克斯对于文字的敬畏,与对回忆最美好地演绎。
这本人生回忆录,摒弃了迷茫荒诞的手法,马尔克斯仿佛像书中描绘的那样,坐于阳光炫目的午后,款款讲述他此生的百转千回。以平实却不乏独特美感的语调将自己的生平,成长,故乡与作家生涯娓娓道来。
正如扉页中所说:“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那些旧日时光或是温暖甜蜜,抑或是苦不堪言,万千种滋味勾兑出非凡独特的体验。马尔克斯的故事始于母亲来找他去卖老屋以接济贫穷的生活。他们于烟雾缭绕的酒馆里相见,那时他整日与友人们厮混,曾一度因想当作家几近荒废学业,就这样,他踏上了回家的路。童年里的那些事里的那些人,终于是走的走,散的散,当魂归故里,回头望去,物是人非,虽是故乡,却已经是异客。马尔克斯回忆自己的故乡之旅,岁月已经使他沉静,故当往日重现,他审视着自己的灵魂,挖掘出了一个最真实的自我。
马尔克斯的文字并非平铺直叙,全书读罢,仿佛能体味到这些文字的温度,它们灵动而鲜活。作者的心是坚韧而多情的,它一次又一次破碎,生命却在破碎中得以继续,穿越那愈益沉重的黑暗,勇往而直前。也许正是这样一颗对于生活一往情深的心,才使得从马尔克斯笔下诞生的文字更加深邃而有力吧!
艺术源于生活,如《霍乱时期的爱情》中的主人公,便是源于父母的爱情,包括日后读《变形记》时的震撼和对文学叙述的新发现,似乎可依稀瞥见他笔下魔幻风格的源泉,他俨然把生命活成了一首诗。“要么写作,要么死去”这是他的信仰!
合上书卷,一切已成回忆,我相信:离死亡愈来愈近的马尔克斯,依然在探寻着土地.生命与死亡的意义。他以生命之火为源泉,以扭曲为遮掩,以想象为工具,还原并深化着生命的本质。我相信生命的尽头,他已经找到了答案。自由的成长,肆意的生活,真实的存在,如此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