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周记】王艺璇:读《许三观卖血记》

原以为,再度读到余华的文字,会像先前读《活着》那样,心中胶织着数不清的难以言说的愤怒和无力的悲哀;但有的书,虽然千波万折历经苦痛,放下的那一瞬间,却可以给人一种嘴角上扬的力量。《许三观卖血记》就是如此。

 

我对余华的文字,有种莫名而狂热的迷恋。 我极爱那种平淡朴素的文字,丝毫不加修饰,像一个老头茶余饭后无意识的闲谈。他的文字极少从表面流露出他个人的情感。这也如他在序中所写到的那样:作家只是一个讲故事的人,故事讲完,里面的人物就已经完全脱离了作者本身而独立存在。他从不随着情节而使自己的表述富有情绪化,只将那文字背后的波涛汹涌留给读者自己体会。

 

相比《活着》的崩析离散,《许三观》显然要温情太多。

每个人的优劣都是那样明显,没有人是完美的。那不过是旧社会大背景下最最普通的一家——勤劳憨厚的许三观,虽然他“当了九年的乌龟”还充满了大男子主义;温柔持家的徐玉兰,虽然她偶尔泼辣无礼,还曾犯过所谓的“生活错误”;还有一乐、二乐、三乐…一切的误会和苦难,都抵不过血浓于水。

 

记得许三观生日那晚给三个儿子们用嘴做的红烧肉——

“肉,有肥有瘦,红烧肉的话,最好是肥瘦各一半,而且还要带上肉皮,我先把肉切成一片一片的。有手指那么粗,半个手掌那么大,我给三乐切三片……”

“这爆炒猪肝是我的菜,一乐,二乐,三乐,还有你许玉兰,你们都在吞口水,你们都在抢我的菜吃。”
说着许三观高兴地哈哈大笑起来,他说:
“今天我过生日,大家都来尝尝我的爆炒猪肝吧。”

 

还有许三观背着一乐去吃面的那个夜晚:

许三观嘴里不停地骂着一乐:“你这个小崽子,小王八蛋,小混蛋,我总有一天要被你活活气死。谁倒霉也不如我倒霉,下辈子我死也不做你的爹了,下辈子你做我的后爹吧。你等着吧,到了下辈子,我要把你折腾得死去活来……”

一乐看到了胜利饭店明亮的灯光,他小心翼翼地问许三观:“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
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他突然温和地说道:
“是的。”

读到此处,也禁不住感动凝噎。为许三观的刀子嘴豆腐心,他的温柔,以及他对一乐跨越血缘的爱。虽然常常有悲有喜,有争执纠纷,在最后,往事如烟,结局圆满。

许三观不顾旁人一次又一次替含冤的徐玉兰送饭;为一乐治病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人民公社、大跃进、文革、上山下乡……他们处在一个混乱不堪的时代,只有靠卖血支撑着活下去。这是时代的悲哀。

书的最后,许三观感慨:“屌毛生的比眉毛晚,还比眉毛生的长。”这是余华一直在强调一种平等观念。你在这世上颠沛流离,那些血头们整日吃喝享乐剥削民众;唯有这苦难,是众生共有的。人啊,总是在追求平等,可是就连你身上的毛发,都还参差不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