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他第二次看见她的时候,女孩嘴角的清丽惊艳了他的眼。
他想起了曾邂逅过的那个少女,在他还年少,懵懂中深入林间腹地,是谁在他面前策马而过,自此便湮灭了他青葱岁月所有光芒。
那一刻,他有了心动的感觉。
但他很清楚,那只是单纯的心动了而已。
从他幼年时某次躲在衣柜里看见母亲紧紧拥住了那个陌生男人开始,他就告诉过自己,喜欢与爱是不一样的。喜欢是可以一时兴起而不顾将来的疯狂,而爱是一辈子的细水长流。
他突然就笑开,迈开步子,是想到了多年前那个因兴起而来到满洲里的自己。
“你好,可以请你帮我在婚礼宫前照张相吗?”
女孩偏头,眸中溢满了戒备与不解。她身上随风有淡淡廉价洗衣液的清香,但从他遥远记忆里浮现起来的,却是那年甜甜的羊奶香。
“因为,我好像曾经见过你。”见过最古朴的岁月,那岁月的积淀,却是她。
他们很顺理成章的就走到了一起。
女孩初从草原中走出,凡事便如初生的小鹿般懵懵懂懂。她什么都不会,不会一口咬下汉堡包,不会拿着美颜自拍,也不会穿着漂亮的新衣服来见男朋友。她每天穿着大学校服,脸蛋红扑扑的,在约定好的街角早早等待。
而他每日都穿着不一样的时髦衣裳,也时常为她带些小礼物,一条小小的铂金项链,一盒她看不懂文字的外国巧克力,或是一件漂亮的大衣。可对她来说,那些闪亮亮可以放在柜台出售的东西,不都长成一个样。
而对于她的这个观点,他也曾嗤之以鼻过。那是在她大一的暑假,他旁击侧敲让她邀请他去大草原里游玩。她
在额尔古纳的草原上冲他盈盈而笑,是他在满洲里许久未见的明艳,刹那愣在原地。微偏头,是一大群绵羊自山头缓缓行过,他眯着眼,忍不住说着:“你们这的羊,不也都长成一个样。”
她顿时因生气与羞涩涨红了脸,并与他辩驳。他们谁也不肯让步,直至行至一条清流边。他顿时像个孩子般开心,直冲而下,脱了鞋裤便想下水。
而她狠狠地捉住了他,他从未感到她有那样大的力气。女孩双手合十,唇瓣有些颤抖,不知在哆嗦念些什么。
他有些恼怒与奇怪,便拉住她的手。而她奋力甩开,连头也不回就走了。
不欢而散。
后来他回去后才知道,那是她们长生天的习俗,信奉水神,不允许他人玷污。
于是他很认真的去和她道了个歉,但她还是和他认真生了一个星期的气才重新对他笑逐颜开。
后来,他跟着她回蒙古包过年,从大雪中蹒跚而过,棉靴上尽是沾满了雪迹。他在进屋后便拿着湿透的大衣与靴子围在火炉边,一直聒噪的女孩却突然没有了声音。他不解偏头,她紧咬唇瓣的神情令他愣在原地。
她眼中乍现的,是他未见过的愧疚与容忍交替,在漆黑的瞳仁中氤氲。
见他在看她,她才敛了神色,勉力勾起唇角,却因鲜少尝试而显得有些僵硬。她的声音有些轻飘飘的:“你先坐着,我去替你接壶水。”
他突然想起长生天的信仰,也是对神灵,对火神不可亵渎的尊敬。
和上次一样,他心里有淡淡的歉疚,可如今他竟然有种意兴阑珊的疲倦,从心底深处蔓延开来,只能闭上了眼。
是终于厌倦了吧。
在好奇湮灭,新鲜沦为平庸后,终于不再喜欢,而是毫不留念的抛弃。
她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她从前在草原里生活的好好的,却被连根拔起,扔到这繁华却让她觉得无比冷清的大都市里来。她知道同学们都很嫌弃她,觉得她什么都不会,像只哈巴狗似的跟在她们身后。她很不理解,为什么她们不像自己家乡那样淳朴,总是勾心斗角,可她也只能学着像她们一样假笑与撒谎。
和他在一起之后,她也很努力的想变成他所喜欢的样子,为他化起了妆,穿起了高跟鞋。可他看她的眼神越来越没有光芒,终于在那天婚礼宫暖黄灯光下,他手中粗糙纹理抚过她的脸颊,生生一顿,叹声道:“我曾爱你不施粉黛的脸,而如今我只能染上满手脂粉。”
她突然就想起幼年时可以无忧无虑驰骋的大片草场,引她无数次欣喜,也引来了许多陌生面孔的人。
而后,便是一间间水泥制的蒙古包建起来,草原一块块被建成冰凉的地面。她看见父母眼中奇异的光芒,却伴这越来越少的人而消散,只剩下死去的建筑留在原地。
这是她的命,也是它们的。
可她已爱之入骨,未被世俗洗涤的灵魂,容易轻信与投入。恋爱中的犀牛,三丈之外便荒无人烟。
她没有退路。
她以为他们相遇在婚礼宫,就会有婚礼那样美好的结局。却原来只是将所有在这里开始并结束。
她挽住他的袖子,泪水忍不住决堤。暖黄灯光下,他侧脸印出温柔的弧度,嘴角却是坚毅如斯。她撕心裂肺道:“我不要和你分开,我不要!”
他蹲下拂过她的泪水,手指冰凉,动作却温柔如斯,让她几乎生了宠溺的错觉。睁眼,他嘴角犹笑,眼底却是她从未见过的阴暗:“这样啊,那好啊。”他起身,“我们第一次见面便在婚礼宫,总要留些回忆吧。”
“打破北面窗的窗户,我便与你在这里结婚。”
婚礼宫被袭,警方出动,却在追逐路边小河上意外发现一具女尸。
同天,他站在火车站眺望天空,微笑,不知对谁说着:“再见了。”
后记:当宗教信仰与爱情相遇时是多么难以取舍,而一个民族的宗教文化一旦想迫切融入现代文明便会走向消亡,这就是《殇》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