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诗,也喜欢散文。却从未品味过散文诗的美妙。而当我翻开《纪伯伦散文诗全集》,有久逢知己的欣喜之感,深陷其中难以自拔。
越是喜欢的东西越难以去描绘,所以我有些许不知该如何下笔。如人所言“每个人自己的真正意义总是在言语之外的”“我所说的和所写的只是思考的产物,所有的思考在某种意义上都是一种逃避。”我担心我粗浅的文笔无法描绘我内心真正的感悟,我害怕我浅薄的感悟没有体会真正的蕴意。
施与 人的一生都在得到与失去。世界上的物质是流动的,你失去的是别人得到的,你得到了别人失去的。在得失中,有一种形式被称为“施与”。我觉得这个词好像就带有了一份感情色彩,施与者似乎被披上了一层道德高尚的华衣,而受惠者总感觉矮上一分。这只是旁人的感受还是事实确是呢?似乎是一种大众的社会共同认知。可我总觉得奇怪,施与者难道不是自己主动施与的吗?受惠者真的可以坦然接受吗?我的诸多思考没有得到自己可以用文字表述的问答,而纪伯伦用不长的一首散文诗解透了这个道理。
“一个配得到自己白昼与黑夜的人, 无疑配从你们这里获得其他一切。”“一切都是生命对生命的馈赠——而你,将自己视为施主的你,不过是一个见证。”
欢乐与忧愁
“哀愁刻画在你们身上的伤痕愈深,你们能容纳愈多的快乐。”“揭开面具,你们的欢乐就是你们的忧愁。”
人因忧愁而深刻,因悲伤而去探寻真理。欲为自己的悲伤找到解释,欲为自己找到情绪的出口,找到快乐的源泉。我觉得欢乐这个词很微妙,网上有句话说”小孩子只配快乐,大人才享受愉悦”,而欢乐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奇幻存在。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分明差不多的意思慢慢品读也可以有无数合理解释。欢乐是简单形式的最深快乐。没有快乐那么单纯浅薄,没有愉悦那么复杂难得。忧愁让人类进步,而欢乐让人类活着。这两年很流行”丧文化”,大家都自觉过得艰辛不易,会怀疑生命意义,会不解生命价值。我曾这样告诉一位好友“谁都会经历过绝望与悲伤,谁都会陷入深渊无力挣扎,但那又怎样?你不是第一个也绝不是最后一个,可大家也都还在阳光下看似生活得很好。心里全是苦,只要一丝甜就可以填满。”没有经历过忧愁,就永远不会明白欢乐的难得和可贵,没有经历过欢乐,也无法挺过忧愁。没有忧愁的欢乐并不真实,忧愁使欢乐更为高贵。
罪与罚
“即使是圣人大德,也不可能高过你们每个人内中的自尊;即使是恶人弱小,也不可能高过你们每个人内中的至卑。”“你们不能把公正与不公,善良与邪恶分开;因为它们并立于阳光下,就像黑线与白线被编织在一起。”“升起的与沉落的不过是立于其侏儒黑夜与神性白昼之晨昏熹微中的同一个人。”
我喜欢棱角分明,喜欢非黑即白,喜欢正确答案,喜欢最佳结局。尽管我早早明白这些东西并不存在,政治老师教我们用辩证统一的思想去看待问题,我学会了,却不是那么喜欢。一切事物的背后都有隐情,我们看见的只是历史呈现出来的结尾,不是结局也不是真相。我喜欢事物的矛盾性,出乎意料的发展可能,但我更向往事物的完整性绝对性,企图有一个绝对的偏向,或者答案。这是我作为一个有思考能力的人的矛盾性吧。西方文化说“人生来即带有原罪。”东方文化说“人之初,性本善”。人性本善是对于原罪的一种惩罚吗?相较“本善论”,我更喜欢荀子的“本恶论”。私以为:恶是罪的根源,善是罪的代价。所以,善是“罚”吗?善总具有高上感,是在神坛上需要夸赞追寻的,若将它作为“罚”,这罪未免太过深重,这世道未免太不理想。相沿成俗,“罚”通常是约束一个人的自由,给予他肉体上的痛苦,可这怎么能比得上那些在精神上受到惩罚的人呢?被自己内心的善死死纠缠,夜夜被梦魇惊醒的人呢?“如何去惩罚那些沉痛悔恨,所受折磨已超过所犯过错的人呢?”什么是罪,将什么作为处置罪的罚,这将是一个永恒的社会命题,又或只是个人的哲学命题?
我喜欢读一切具有哲理性的话语,但具有哲理性的话语并不一定都打动我。明白得越多,越难以被打动,越难以从文字中去收获新的知识,越难以去改变自己的固有三观和思想体系。而《纪伯伦散文诗全集》却时时拓宽着我思维的边界,让我本不成体系的思维逐渐明了,成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