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周记】黄琳雅||读《活着为了讲述》

  我差点要没读完这本书,因为它实在是太琐碎,琐碎得近乎无聊。然而我还是读完了,因为我想知道,一位大作家的青年时代是怎样至善至美。
  读到最后,我想我又得失望了。这本书满满都是他童年时期的奇怪荒谬,他青年时期的穷困潦倒。他逃过兵役,因为贫穷睡过街头,义无反顾地抽劣质香烟,甚至干过违背伦理的事。他在路上跌跌撞撞,于是乎这么一个真真切切,具体可感的马尔克斯,就在我们面前毫无保留的展示了。我惊讶过,不解过,有如此品质的人,究竟是怎样排除万难,一步步走向成功的。然而再仔细想想那个那个时代的动荡和地区的苦难,便会待之以谅解之心了。再者,对人生无望,对自己无望,一如大多数人的日常状态。如此也便能解释那些灰暗的往事了。
  “妈妈让我陪她去买房子。” 这样一句简单的交代,便成了马尔克斯正视写作的转折点。他在回家的途中遇到了太多太多记忆犹新的事,以致于早在青年时代,马尔克斯便像战场上的战士一样视死如归地发下誓言:要么写作,要么死去。因为马尔克斯的人生经历和他“对生活一往情深”的炽热情感本身就充盈着澎湃的张力,活在故事之中的马尔克斯注定为了讲述而活。而这样源于生活的热爱,让生活对他来说永远不是是凛冽的受难。他去爱的和体验的,都是他所热爱和向往的。

  在平静如水的文字间,我感受着叙述人的心平气和。他在面对香蕉公司对家乡的摧残和遍地的疮痍时,描述却是:“他们卷走了一切。钱,十二月的清风,切面包的餐刀,午后三点的惊雷,茉莉花香和爱。”这种平平淡淡而又不失包容与爱的写作风格,我想多半与马尔克斯儿时所处的环境有关。从小在女人堆里长大的马尔克斯,养成了纯真敏感的心灵。“家族里众多的女性和儿时众多的女佣铸就了我的性格和思维方式。她们个性坚强,心地善良,用人间天堂中一种自然不做作的态度对我。”
  马尔克斯对往事的如数家珍,不禁让人回忆起自己的往事,那么一切的艰难险阻似乎也就不那么落魄了。“就算走到绝境,失去耐心,也要永远保有幽默感,热爱生活,这是我们人生最大的财富。”人生不需要至善至美,也可以令人一往情深。这便是书中教给我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