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食死尸苟活三百三十年,不如饮鲜血痛快三十三年。”
全书最动人的时刻,不过彼得的那句
“给我五十个轻骑兵,我去荡平白山要塞。”
我读军旅生活常是带着文人笔下的滤镜的。经过文人的笔的润泽,烽烟失了原本的锋利粗糙,变得深沉,变得宽广,而未曾改变的,是那个独立孤城之上,血祭祖国的冷漠背影。战争不只让爱情变得凄婉热烈,更用战鼓和刀剑一笔一划地镌刻下那个叫作家国的情怀。
我爱读宋史,寻找那些被历史淡化的英雄的痕迹。宋朝是文人的糖水,腐蚀了许多英雄的功绩。大宋闪耀着的名字不只岳飞,还有吴育、姚雄、狄青、范仲淹、王珪、任福、曹玮、王德用、种师道、种师衡。我不愿删减其中的任何名字,我忘不了鄜州、庆州之上他们坚韧的身躯。景祐年间,任福面对十倍于己的军队,朝东南方深深一拜,
臣今生未能尽忠,来生亦是陛下的军。
文死谏,武死战,臣今生无憾。
后来他身重十数箭而亡,相传死时手中仍紧握着他的剑。
我可以批判政治,却如何也不愿批判军人。如开封城那个叫李纲的守官,他是北宋最后的守将,身后是自己的家、自己的国、自己的记忆与一切的念想。
普希金笔下则多有遗憾,比如彼得从未真正为他的玛莎拼杀过,白山要塞懦弱贪婪的兵亦让人失望,不过他描写的重点是爱情不是战争,这也无可厚非。
高天流云说这世上有三个职业不能只当成职业,即医生、老师,和军人。韩琦面对哭喊着找他寻找自己儿子的老父老母,深深地沉默,若他说他们皆为国而死,死而无憾,会有人听么。于更多人而言,军人只是一种谋生的手段。
这是大宋的不幸,也是历史的沉思。
无论如何,我崇敬那个冲进敌军的刀剑之下的老将。他是饮血三十三年的鹰,无畏生死,以鲜血熔炼信仰,满面尘灰,满面荣光。
而能有一个能为之变得坚强,为之献出生命的东西,无论是彼得的爱情,还是宋将的家国,皆是一种难言的幸福啊。
很棒的联想,很棒的文笔,真的看见了金戈铁马,也看见了款款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