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周记】陈欣仪‖读《上尉的女儿》

以中篇小说的篇幅写长篇小说的故事,普希金的精妙之处便在此了。寥寥几笔勾勒人物的形象,外貌跃然纸上,正如所述的玛利亚“圆圆的脸,红润的颊,淡黄色的头发,整整齐齐地梳到发红的耳朵后面”;人物性格亦是通过语言描写就已经活灵活现。

女主人公玛利亚,也就是上尉的女儿,性格十分明显,故不加赘述,我主要一提该人物的作用,她的存在有点类似于小说线索,因为这个人物引导了小说情节的走向,是关键,故事围绕其人发展。但个人认为女主不是很有个性,同简爱,苔丝等女性角色相比不会给读者留下那样深刻的印象,当然塑造女性角色可不是本文重点。

我认为,农民起义以及普加乔夫的性格品质才应是小说的别致之处。

        乌鸦吃死尸能活三百年,老鹰喝生血只活三十三年。 有一回,乌鸦劝老鹰吃一匹死马。老鹰啄了一口说:“不,乌鸦老弟!与其吃死尸活三百年,不如痛痛快快地喝一次鲜血。”

这是普加乔夫讲的故事,表明了自己“与其吃三百年死尸,还不如喝一口鲜血来得痛快”的革命立场,鲜明地体现了人物热爱自由和献身于事业的崇高理想。除此之外,晋加乔夫在自己的战友面前不以领袖自居,而是亲如兄弟,平和近人,作家对普加乔夫的这番描写,完整地塑造了一个真实生动的农民领袖形象。与中国古典文学中塑造的农民起义颇为相似,不过《水浒》的起义有被迫的成分,但是领袖的性格相似,除了正直善良、刚强果敢、憨厚豪放等个性特征外,对于起义事业也有着强大的精神力量,在追求自由、献身革命的道路上流露出大无畏的英雄本色。

本文还有几个关键角色,例如第一人称叙述者本文主人公彼得、什瓦布林、上尉夫妇等。彼得与上尉夫妇可归为一类,他们社会层次一致,皆是正直、勇敢、对爱情忠贞不渝、具有高度贵族荣誉感、对国家尽职尽责之人。而什瓦布林是本文中唯一的一个反面人物,他完全是一个卑鄙下流、背叛友情、见风使舵的伪君子、小人的形象。这个人物形象也是阻碍社会发展、进步的绊脚石,正因为有了这样的一些败类,社会才会有恶、冲突、动荡、流血和牺牲。

读完本书, 在霍乱时期的爱情中看到的绝不只是爱情,更多的是看到了作者普希金对于几种不同阶级、身份、地位的人的人物刻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