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摘录一个有意思的故事
有一天,老鹰问乌鸦:乌鸦,你告诉我,为什么你能活三百年,而我总共只能活三十三年?乌鸦回答说:老兄,因为你是喝鲜血,我是吃死尸。老鹰想:那就试试看,咱们一块去吃死尸吧。好的。老鹰就跟乌鸦一起飞去。他们看见一匹死马,便落下来,停住。乌鸦吃起来,并且说怎样怎样好吃。老鹰啄了一口,又啄了一口,就摇了摇翅膀,对乌鸦说:我不吃了,乌鸦兄弟:与其吃死尸活三百年,还不如痛痛快快喝一回鲜血,以后的事情就随它怎样吧!
这样类似于“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宁鸣而死不默而生”的寓言故事,让我看到文学与思想的相通性。这时作者与读者的相通,亦是不同国家的一种精神默契。
普希金笔下的彼得.格里尼约夫特别典型,他年轻,渴望精彩丰富的生活,渴望如火如花的爱情,渴望建功立业,渴望正义与勇敢。他正如一只老鹰,哪怕只有三十年寿命,也渴望酣畅淋漓的痛饮鲜血。他在暴风雪后送给普加乔夫一件羊皮袄,竟没想到此举救了他的命——普加乔夫是农民起义军头目。他在白山要塞期间和要塞司令的女儿马丽娅相爱,甚至为此与什瓦布林决斗并负伤生病。后来他守卫要塞,抗击起义军,送上刑场到被救下,再后来他为了妻子去找普加乔夫谈判,还了解了农民起义军的情况。这一切是多么符合一个热血沸腾的年轻人啊,只有他们才握得住这滚烫的命运。
整个故事做让我感动的有两处,一处是白山要塞官兵奋力抵抗时司令和他妻子的慷慨赴死,这其中既有军人的尊严,也有爱情的相守。二者平日不打照面,却在那样的一个危机场面下被融合的如此完美,实在令人热泪盈眶——这或许也是文字的力量。如果说司令为什么不逃跑?那你是不懂军人。如果说司令为什么要妻子走,而妻子不肯走?那你是不懂爱情。
还有一处是格里约尼夫被女皇赦免无罪。那是在全书的结尾,这让我激动。有一种正义,热血,英雄气节被肯定的澎湃感。这种极大的触动在“我不是药神”的结尾也出现过——一种正义与公平从不缺席的感动。这个结尾无疑是最好的结局,甚至什瓦布林从容走向刑场的那一瞬间,我也有种“天地宽恕世间”的感触。
我想这是对老鹰的肯定(无论是格里约尼夫还是普加乔夫),上天只给了它三十年寿命,却保证了这三十年它可以酣畅淋漓,怒击长空。这将是苟活的乌鸦永远想象不了的快乐——超脱了生命本身的快乐。
《上尉的女儿》的精彩,在于它不写生命的长度。而写生命的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