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周记】黄昱翔||读《活着为了讲述》

马尔克斯的人生回忆录《活着为了讲述》并不是从出生开始的, 而是始于母亲找他去买老家的房子来接济贫穷的生活。他们在烟雾缭绕的酒馆里相见,那时他整日与友人厮混,一心想当作家几近荒废学业。就这样,他们踏上了去往多年未至的故乡的路途。一路颠簸,见到故人旧景,往日不由浮上心头,万千感慨汇聚,故乡之行给予困顿中的马尔克斯以新的写作灵感。被日后的他认为是写作生涯中至关重要的一次旅行。在回忆这次旅行的途中,他便借助故乡的景色重现了自己的童年。此种方式倒使得回忆录仿佛第一人称的小说,他对家世和童年的讲述便在叙述者回乡买房的目睹追思中完成。后续他陆续讲述了自己的学生生涯,与文学的缘分,以及大学时代开始发表作品,正式成为作家的经历。最后以自己离开哥伦比亚避难结束。整书并未讲尽其生平,作者想要告诉读者的,并非自己的人生琐事,而是用回忆来缓缓发掘,慢慢看清自己如何成为自己,如何在那样的家庭环境,国家情况中成长,如何在一帮挚友中收获荒乱迷茫的青年时代,如何形成自己的文学风格。 从书中,我看到文学上的马尔克斯是如何诞生成长的。当年外公赠予的那本词典,是他最初的启蒙,也助他升入小学,为写专栏翘掉大学课程的经历,国家动荡时自己避难流浪的际遇。种种所有,形成了读者所见的文字中的马尔克斯。从童年时记忆力惊人谎话连篇长于叙述,到他少年时不断读书,后来写诗写演讲稿写社论,给杂志折撰稿,当记者,写长篇小说。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他出于窘迫的境地,得不到家人支持,生活也全靠朋友接济。关于他的早年文学生涯,马尔克斯如是总结:“我的生活中充满了陷阱、推诿、幻想,更要竭力避开无数的诱惑:似‘晚上,我像战场上的战士一样视死如归地发下誓言:要么写作,要么死去。或者如里尔克所言:‘如果您觉得不写也能活,那就别写。’”最使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对哥伦比亚历史进程和社会风貌的叙述。马尔克斯的回忆事无巨细,往往伴随着繁复的细节和众多的人物,仿佛在不紧不慢地讲述当年的种种经历,尽力还原和再塑造回忆中的场景。总是让人惊讶他怎能记得如此清楚。每一桩事情都真实动人,每一个不经意的细节或一闪而过的插曲都妙趣横生。慢慢地,马尔克斯生长的故乡,他的经历所串联起来的哥伦比亚国度,以及哥伦比亚所代表的拉丁美洲社会风貌,都徐徐展开,生动无比。阿拉卡塔卡,巴兰基亚,波哥大,这些城市仿佛具有了灵魂。深沉苍茫的加勒比海夜色,疲于奔波的贫穷市民,喧闹世俗的妓院酒馆,人头攒动的集会街道,匆忙而坚定的爱国青年,朴素执著的南美人民。 在沉稳的叙述下,我能感到他对故土深沉的感情,对多灾多难的祖国和人民的深切同情,对艰苦岁月中欣慰点滴的幸福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