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下午、一个晚上,一口气读完《活着,为了讲述》,现在依旧残留在巨大的不真实感与大洋彼岸的另一个世界里。
从全书第一页与母亲去”买房“始,至离开哥伦比亚结束,全书以对现实的真实描摹为主,但常贯穿着一种不真实感,像倒悬在空中的地面在翻转–虽然荒谬,但它就在那里,并将亦引入那段被时间扭曲的记忆。仿佛是翻开《百年孤独》,相似的名字,类似的故事,以及荒诞感,常常让我怀疑,不仅仅是书中的世界,更是我所处的世界的真实性。合上书,看到的不只是马尔克斯的过往,还有更多的,遗忘的碎片,或是自身上长眠未醒的部分。”
卷首在回忆里跌宕起伏,作者对于外公外婆的回忆更是呈现出《百年孤独》的质感,儿童的回忆细微程度令我吃惊、如此能记得这般仔细? 在合卷沉思时,我想起我的过往,很小时想来不过一两岁罢,我只记得姥姥在堂前椅上,摸着我的头,慈祥地笑道:"(洋)羊脚仈,莫掐我。”但这便是我对那时唯一的记忆,而我也如作者一样脑中生出许多无中生有的记忆,或因家里回忆我与姥姥时只讲过这个场景,但不管怎么样,过去是一去不返了。过去的世界与现在的我,就像中午时的我与大洋彼岸的世界一样,分别位于宇宙的两端,互不关联,很难想象,现在坐在高楼之间,繁灯满街,室无一人的堆满书的房间里,耳边还飘来A调的80∽90年代的奇异的邻居的歌声的我,会在无数里外的青山碧江边的宁静小镇里长大。我心底生出一种奇异的感觉,似乎荒谬感从书里蔓延入我的生活之中,改变着我们看待世界的眼光,或是扭曲一些原已模糊不清的回忆。但我现在脑中依旧思绪混乱,旧时童年的回忆,作者的生活经历,与墙后传出的难赏歌声,奇异地交织在一起,它们并不是像双螺旋那样有序排列,而像阿拉卡塔卡某间锌片脱落的炼金锅里的混合着烧焦的糖浆,与各种金属的混合体一样,以某种方式黏在一起。但我也想到或许有几句话,足可表达我心里糊模不清的思绪,它们在窗外的寒风里慢慢浮现:
读书,是对自己内心的一种表达,唤醒未知的长眠的部分自我。
全文后段回忆了作者求学与走上文学创作的历程。在父母的期望下,作者勉强完成学业,接着开始创作,成为记者,发表社论。我想,这大概是作者想表达的主题之一。在困境里乐观地疯狂。像作者一样,我们同样背负着家长的期望,可我们默默忍受,没有那种反抗的疯狂,书中的一切似乎只在书中的那个南美世界能无悖存在。 显然,在后半本作者弱化了魔幻色彩,而集中刻画其生活经历。作者忍受过的饥饿、忙碌、潦倒,都像在听贝壳里遥远的浪浪拍击沙滩的涨落声一样,是那样遥远,又是那样真实,如同一场凌晨的梦,留存在脑海。那是我从未感受的,即便是那种疯狂,在上初中后也逐渐褪去,只剩下冷静、冷默与沉默,就像现在我独自坐在寒冷的房间静静写作,而平时也独自一个人,或两个人,或三个人,坐在教室角落,享受着自我。只有在初中以前,在遥远的那个小镇里,那团热血才在我血脉中向外张望,犹望得我们十多个孩子深夜在街上游荡,狂吼疯跑,从各地搜刮来这样有意思的玩意, 爬到山上搭建小茅屋休息,在空旷的车站烧火,围着火坑跑着唱着歌,人们跳着闹着,还在去洒水车油箱偷油途中差点烧爆洒水车。但不知怎的,几时的朋友逐渐远了,过去的疯狂一去不复返了,过去的日子顺水而去,童年随之而逝一一但那就是生话啊一一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