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周记】梁肖伊||读《活着为了讲述》

“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正如这句马尔克斯写在书的扉页的话,人的一生,是由无数回忆填满组成的。那些铭记于心的日子,那些年少轻狂的执着,那些被岁月模糊了却依旧深刻的情感,都是一个人,来过这个世上的证明。

每每翻开这本书,脑海里出现都是一个老人,银白色的发丝没有精心打理,戴着老花镜,在电脑前逐字逐句地敲下一篇章节。他老了,但当他回忆过往时,略有浑浊眼里一定会泛出些许笑意来,漾成最温暖的怀念。以至于,已经75岁的马尔克斯,回忆起70年前的旧事,一帧一帧都那样清楚难忘。他记得孔雀和鹌鹑在清冷的草坪上散步;记得他在阿拉卡塔卡的大家庭里的每一个人;记得23岁之前那段落魄不堪的日子。于他来说,这些隐藏在细枝末节里的回忆,都在他的生命里鲜活着。他热爱着家乡故土,也磕磕绊绊,携一身孤独追逐一个似乎毫无可能的梦想。文学是人生的另一种形式,而马尔克斯的人生痕迹,便以这样的方式,存放进了不朽的文字。

忽然之间,我便有了一种强烈的触动。人生到底是什么呢?是就这样活着,追求事业,婚姻,然后死去吗?不,不是的。人生,是要能够讲述出来的东西。讲述的,不是成功失败,而是闭上眼睛想起来的时候,能够窥见天光,闻见花香,听见冰块撞瓷碗脆音。那是沉睡在回忆深处,每每寻出来翻看的时候都能让人嘴角上扬的一份纯真和美好。所幸,我的这15年征程,是值得讲述的。因为有爱,所以有一路的繁花,有触手可及的满月,也有在深海里的思念与遗憾。就在那一刹那间冲泄而出的回忆,对于活过的岁月来说,即是值得。也正是我意识到这个的时候,才在这本书里与马尔克斯产生了巨大的共鸣。

廖伟棠在《来生书》里写道:“我们爱过又忘记,像青草生长钻过我们的指缝,淹没我们的身体,直到,它变成尘土,化石,和星空。”肉体会消亡,可是那些生命里璀璨热烈的,将化作宇宙里一颗星星,永恒地发光闪耀。在这个世界上,拼命爱过,活过,记得那些在凡尘里跳动着的欢喜,接受那些无法缝补的美丽的遗憾,在青春年少时起身追逐心之所向,那便足矣。因为人生到了最后,能讲述出来的一生,无非就是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