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陈昱瑾||读《活着为了讲述》

读这本书是加入学校“澄池”文学社社团的第一个作业,恰逢学校段考,阅读时间有限,读来很仓促,在读这类外国名著时,我会一如既往地快速略过复杂的人名地名,不同文化的名字、地名总是拗口至极。这本书轻快诙谐的叙述方式让人很有亲切感,魔幻与现实的冲击感让人读起来像小说。
在本书中,马尔克斯没有采用线性的时间顺序,而是直接从"妈妈让我陪她去卖房子"开始了一个二十多岁的文学青年同妈妈的回乡之旅,回归本源之旅。文中既有对人生中的难忘事件、重要时刻的讲述,也有对他所珍惜的家人和朋友的回忆,几乎每一段都是一个精彩的故事:外祖母神奇的鬼怪世界、外祖父的战争故事、挥之不去的老宅记忆、求学经历中的奇遇与机遇……
正如他所言,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
这本自传里,可以看到马尔克斯小说人物和情节的生活原型,比如:他在老迈的医生家里陷入回忆,使我们又闻到了苦杏的味道,就像《霍乱时期的爱情》里那缭绕不散的神秘气味。当马尔克斯与妈妈在老房子里历数回忆,细数老上校的辉煌过往,不正是《百年孤独》的映照吗?外公这个顶着悲壮英雄形象的上校也是《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的原型,一直等不到政府的退休金,却满怀希望地漫长等待着,而他制造小金鱼这个嗜好也在《百年孤独》里被刻意渲染。有着上校身份的外公带着马尔克斯上街去认识冰块、看马戏,这些素材在《百年孤独》里被他魔幻般地重新演绎,整个布恩迪亚家族不就是他自己的家族史吗?我们在他精心布置的现实与魔幻交叉的空间里恍惚游走。                                               最喜欢马尔克斯的乐观幽默,正如文中所说:"就算走到绝境,失去耐心,也要永远保有幽默感,热爱生活这是我们人生最大的财富。"
这本传记是马尔克思这个文化青年的成长史,也是一部角度独特的哥伦比亚历史和文化百科,同时也是一部父母望子成龙幻灭史,作为家中长子的他,在大学时主动退学,活生生打破了父母在家里白墙上挂上大学学位证书的梦想,一心想要当个作家。很是敬佩马尔克斯为了文学不顾一切的牺牲精神与勇气,吾等小辈却只能为了准备段考匆匆结束此读后杂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