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周记】邓柏松||读《活着为了讲述》

我在这周断断续续的时间空隙里,囫囵吞枣地读完了这本书。

400多页,字里行间,有阳光明媚的南美午后伸展着;有被贫困紧紧挟住喉管的窘迫不堪;有黑暗混乱的哥伦比亚,有对文学的固执向往大段大段地流淌。

马尔克斯的早年生活似乎自由同拘谨并存。自由的是他的灵魂思想与不太规律的生活,拘谨的是他长期空空如也的钱囊和性格里对一些不足道事物恐惧。或许造成当时的他还有些时代原因,总而言之,他给我的初印象并不严肃正经。

这么看来,不能不说他的早年很是惨淡。但我却从中读到了,即使走到了穷困潦倒之时,他那血液里传下的乐天派教他微笑面对:在公园长椅将就的夜晚、简陋的餐食衣物、长长的欠款单……在前途最迷茫无助之时,他也对未来充满信心,从容应对生活中接踵而来的状况。

马尔克斯的学业间断频繁,似乎一直在换居处与学校,在学校中似乎也只讨论文学与政治,他的代数与英语都十分糟糕。在大学读法律科时,他甚至避开了老师送到手上的及格,而投身于风雨飘渺的报业。似乎,他并不算一个好学生。但躺在这一切的背后,是他对文学不倦热爱:他嗜听、讲故事;把精妙的长诗一篇一篇背诵;他反复品读各色经典;对于自己的作品屡次修改、深刻自省——一个文学狂热者的形象跃然纸上。

封面上刻着如此一句话: “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 起初,我以为是如大浪淘沙般让岁月带来遗忘。读过书后,我觉得这正是在告诫我们,要积极面对生活,用力体验生活,最后用那些留下来的日子凝汇为我们宝贵的生活。我想,马尔克斯之所以是名家,不仅是依靠精湛的技法和广博的积累,更为重要的是对生活的细致观察和真实记录,而这观察和记录,正是源于他对生活喷薄着的热爱!

每一个人都是斑斓绚烂的,纵使一些时期以苦难作底色,却总有熠熠发光、值得铭记与热爱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