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偏爱读自传式的书籍。不为别的,只为认识了解一个人,随着作者的笔调去享受苦难,亦或是嘲讽人事是一件惬意的事,更何况书中的主角常常会引起我强烈的共鸣。读一本自传,爱上一个人。我曾因此爱过安德烈·艾席蒙、雷·布雷德伯里、高尔基、太宰治、海明威… …
这次是加西亚·马尔克斯。
试着掂量那本比《百年孤独》还要厚的书,心中感慨着皮皮对新人太狠了。
往后翻,扉页上是那句著名的话“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虽然第一眼不懂,但还是先背着。全书开头第一句简明利落:妈妈让我陪她去卖房子。
接着便开始了讲述。以一个回去卖房子的契机展开自己对家乡与亲人的回忆,从过去讲到当下,最后以一句“回到酒店,看见了来信”结尾,与其说是一本自传,倒不如将它看作是一本日记,因为作者在其中表露的情感都是如此自然,没有羞怯与遮掩。令人不能不爱上这个年轻人。
他的过去稍为平凡,令人好奇当诺贝尔奖被送到他手上时他的内心活动。他年轻时像普通人一样,与父母闹矛盾、去酒吧与舞厅作乐、反对世俗的束缚… …
但他又自带着超越普通人的知性。他从小喜欢观察“大人”,抑或是在成年人面前伪装从而装作无意般捉弄对方,只为了好玩。他出身贫困,但他还是愿意遵从自己的内心,放弃攻读法律,选择了作家这条艰难路。
他才华横溢,但也时刻保持着谦逊。即使是在别人大肆赞美他的文章时,他也不会因此飘飘然便轻易地认可自己,而是保持着自己的一套理性而苛刻评判标准来明确自己的不足,顺便在自传中用句脏话自嘲文章。
他善解人意,有博爱之心。母亲曾多次劝他放弃作家的道路,此举无疑是对他现有生活方式的一种不认可,但他没有因此转变对母亲的敬仰之态。他在母亲面前装作清闲不在意,心中却默认为母亲是一位富有智慧且知性的人生导师。
他同时也热爱阅读与思考。看到刺杀领导人的罪犯被暴怒的群众撕成碎片拖着示众时,他冷静地怀疑着刺杀现场那个黑衣男人是不是真正地幕后操纵者。当群众的死尸在街上成堆暴露着时,他也害怕着自己与弟弟会不会也成为那样。他还可以在文艺杂志专栏作者与战地作者之间切换自如,他将生活赋予他的一切,不论苦难或是幸福都完完全全地接纳了。
除此之外,整本书不仅是他自己地自传,更是他地家人与他的名著的传记。书中出现的一幕幕小说中的经典桥段使整部书有着“介绍幕后花絮”的感觉,勾起了回忆。《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一个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的人物原型都被活生生地呈现在《活着为了讲述》中。一边读这本书,一边回忆自己以前读《百年孤独》被那三代父子的名字搞疯,也被《霍乱时期的爱情》中的那两位年轻人打动,抑或是打着手电在被窝里草草读完那本相对来说超级薄的《一个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
以前是辛苦也好,悲痛也罢,放在回忆里,都化作万般柔情眷恋。
是我与过去和解了么?还是海马体选择性地记下了那些温暖的部分?
或许两者兼有之吧,谁知道呢
过去是现在的回忆,我从过去的回忆中汲取力量;现在是未来的回忆,那么也要过好当下。
合书,望着封面上的签名怔怔出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