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
“我羡慕那些来自乡村的孩子,他们的记忆里总有一个回味无穷的故乡。”
“我很小便离开出生地来到这个大城市,我把这个城市认作故乡。”
这是写在故事前头的话。
从小到大我一直是听话的乖孩子,最狠的一次也只是因为手机离家出走,实际上,也是潜伏在家旁边的楼梯间里,从来没有想过为什么要听话。看到了他们的疯狂年代,方知父母的良苦用心。
脱离秩序的人,大都受到了制裁。
作者也不例外,只不过虽然他表面上已经足够顽劣,但是你永远想象不到他暗地里独自思考时平静的皮囊下的暗流涌动,永不停息,这是他脱离苦海的关键,也让我想到马尔克斯爷爷的童年和青年时期同样是如此放荡不羁,但因为思考这些成了他宝贵的阅历。
但回忆起这段往事时,他的潜意识恐怕也因为害怕这段太过黑暗的历史会伤及他的灵魂,而将其中一些部分抹去了,才会有作者在真实与虚构之间痛苦的徬徨。
正因如此,我觉得他是可敬的,他所写的既非悲剧,也非喜剧,在他笔下放荡的青年男女们的消磨时光里兽性时不时浮出水面,他们四处偷吃的、谈情说爱、打群架,这些都是文明人不该有的,也反映了:
自然状态下的人和野兽并无二致。
也就是再这样的幻梦里,在我们眼中看来是人生最宝贵的时光——初高六年,就这样被扮演野兽的游戏磨去大半。
小说最后,我被曾经欺负过的小朋友踹入游泳池,如梦初醒。
那个夏天也许什么都没发生 ,不过一捧年华野兽般奔逝。
他说,读不懂这本书的人,也可以乐一乐。
我应该是没有读懂的了,乐了一小会儿,回味是淡淡的忧伤,像阴雨天的生薄荷茶,凉飕飕的冷凄凄的,那是热烈疯狂后的余烬的滋味。
读罢,我更加明白了,我站在这里的意义,更加热爱着学校,她像城堡一样为我们挡住了社会的风风雨雨,更加热爱着文学社,她像城堡上开的窗眼,让我们不至于对外界一无所知。
看到了动物的凶猛,就会更加热爱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