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周记】廖俊杰‖读《人类征服的故事》

培根的《谈读书》中曾写道:“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道德使人高尚,逻辑修辞使人善辩。”《人类征服的故事》中不仅有对于历史发展的真实讲述,也有对于自然法则的演算,对于人生哲理的思考,对于伦理道德的拷问,在这本承载了人类几千年发展的书籍里,每个人所看到的都是不一样的。

“我们是谁?”“我们从哪里来?”“我们要去哪里?开卷便是对人类本身的终极三问,唯物主义论述人类从一个猿类逐渐通过自然选择发展而来,唯心主义认为,人类是最先开始思考世界的动物。无论怎样,大约几万年前一群在非洲大陆上活奔乱跳的猴子,和当今所有人血液中或多或少有着相同的基因就是了,他们开始学会建造工具,开始用喉咙里发出的声音交流,开始逐步聚集在一起生活,形成了一个个原始的国家。就这样,漫长的时光过去,这一群猴子各司其职,共同维护一个叫社会的制度。他们为自己漫长的历史而倍感骄傲,却不知道他们所踩着的这片土地,可能已经看过无数个和他们相似的故事;他们为自己能够主宰地球而沾沾自喜,殊不知,地球微微动几下,他们就要胆战心惊;他们认为自己已经知道了很多东西,但他们就连地球内部有什么都不知道,更别提地球外边无尽的黑夜里有什么,但值得庆幸的是,“人类终将因信念而鼓足勇气,终将无畏的摆脱自己最可怕的敌人——任性的无知,以及精神上的极度怯懦。”

最难让忘怀的,是罗马的历史。在罗马帝国时代,早期人民的日子舒适惬意,而富有情趣。可随着时光流逝,政治愈加腐败,人民愈加自私,帝国愈加衰落,当统治者才意识局面的危机时,他们竟然不励精图治,反而一分为二,就这样东罗马帝国苟延残存了几千年,西罗马帝国顷刻覆灭,这是为何,难道就只是因为早期穷兵黩武吗?不,绝不是,这恰恰罗马人的不思进取造成的,过于温柔的生活让他们不复当年的锐气,象牙塔里的浑浑噩噩让他们失去了战斗力。思想的松懈,生活的堕落就可造成了一个浩荡大国的破灭,更何况当今,有着平凡生活的人。

茨威格对《人类的群星闪耀时》的命名,我有着一个不同的理解,在闪耀群星背后,有着无尽的黑夜,那里埋葬着人类的贪婪,自私,懦弱······恰如《人类征服的故事》,人类征途的尽头是山和海,可征伐途中,遗留下的,便是那些最为卑劣的东西。卑劣的东西,便是人类在今后需要抛弃的。

“我们是碰巧生不逢时,还是正好躬逢其盛,这完全依你的看法定。”合上书本,放空心绪,脑海中不觉飘过乔布斯的那句名言:“只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放手去做,去创造属于自己的真谛,这本书同样告诉我们:“未来属于生者——作古的人管好自己就行。”

掩卷长叹,历史即已成历史,来世还未成来世,用自己的生命去燃烧征服途中的火把,用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勇气去探索一切的未知。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毕业典礼上说:“求知若饥,虚心若愚。”不可妄自菲薄,不可引喻失义,这或许,便是房龙想真正告诉我们的吧。

【读书周记】刘威扬||读《人人皆可为国王》

我向来是喜欢散文的。
梁衡先生的这本散文集,我将它置于枕下,闲来无事就品读几篇,满腔感怀,便在此一一道来。
最令我为之一振的莫过于首篇《我的阅读经历》。从诗歌、散文、科普类作品到理论知识类作品,梁衡先生并不是以长者的口吻“教育”青少年,而是用亦师亦友的方式,带读者感受阅读的魅力。
“阅读,不管是哪一类作品,一定要读经典,这样你收获的就不只是粮食,而是种子;不只是几条鱼,还有渔具、渔法。”
这样想着,以前的我也确实不太爱看经典。忙碌到生活与紧张的节奏中,碎片化阅读的快感与撒网式获取信息的新奇令我深陷其中。鸡汤杂志、励志美文便是我日复一日到精神食粮。老师要求必读的中外名著早已蒙上了一层尘埃。
何为经典?常说为经,常念为典。经典标准有三:一是达到了空前绝后的高度;二是上升到了理性,有长远的指导意义;三是经得起重复引用,能不断释放能量。
现在回想起来,那些灌下肚的“鸡汤”并没有激励我多久,辞藻华丽的美文在我的脑海里仅仅昙花一现,浮光掠影。而细细咀嚼过的经典确是让我受益颇多了,无论是见识、底蕴、文风还是思维,都深深地烙印在我的灵魂里。
梁衡先生的文章,大多富有教育意义的。这本散文集里的历史政治文化色彩浓重,却不枯燥乏味,已是非常难得。这里我就一篇印象最深刻的谈谈自己的看法吧。
国王,是权力的中心,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样的生活为多少人梦寐以求。然而位高权重的他们却不能享村夫之乐、平民之趣。他们没有自由,如同一只华丽的金丝雀,只能被囚禁在权利的牢笼里。这样想想不也心生平衡?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有得必有失。
未尝只有享尽天下追捧、荣华富贵才是王,强大的人便是自己的王者。认清自己的优势,保持快乐的心态,也能打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下。
“所以,人人皆可为国王,谁也不要自卑,谁也不要骄傲。”

【读书笔记】孔儒风:虚妄的现实

——浅谈《美国众神》

读完这本书已经两个多月了,之所以一直没写点什么记录读它的感受,是因为怕自己对作者意图的妄加揣摩完全无法深入。

这是本必须从头看起的书。当我这些天翻开它想要重拾每个细节,我发现脑海里一团乱麻。

无奈,只得冒昧用回忆来完成这篇拙笔。

刚刚被带进美国这片充满着文化碰撞与无限可能的神秘国度(这里用到“神秘”一词,一是因为我没亲身去过,二是因为作者的叙述让我感受到了这个超级大国的亦真亦幻很是迷人。),我以为这是本纯科幻读物,也就是用各种玄乎又高深的名词堆砌,以达到哄得读者们无限遐想的奇文。然而,愈往后读,我愈是发觉,这些神的背后不仅拥有科幻的吸引力,而且蕴含着值得每个人思考的哲理。

关于小说中那些神啊地啊的名字我已经记不太清了。但仍记得最让我读来眉头紧皱的是文章的主要矛盾——新神与旧神的冲突。新神顾名思义,当今社会收人追捧的高新技术产品的化身,旧神则是那些从老祖宗辈供奉至今的神。由于美国是个通过殖民而生的国家,各国的神被殖民者带到此地,每个神都靠着人们对自身的崇拜而活。人们若对他们渐渐遗忘,则他们的力量就会逐渐减弱直至消失。新神靠着如今人们的热忱迅速崛起,而旧神为了保全自己的地位免不了与之一战。

在这不断地冲突与矛盾中,人性的善与恶都被揭露得一览无余。

我越发抓不住它的主旨了。它似乎是历史深厚文化积淀向当代社会对其不闻不问的申诉,又似乎是对信息浪潮中人们对电子产品狂热追捧的警示,我说不准。

作者尼尔·盖曼在成书后说过:“书完成了,我停下来。回头再看,我觉得自己并不是胆大妄为,只是别无选择。”他不是个美国人,他写书的过程就同我们阅读的过程一般是在寻宝。他走过美国的各种偏僻小路,书中的每个地方几乎都能在美国找到原型,这是这本书的另一大魅力所在。某些时候我觉得他像是个被糖果迷住的小孩,不仅自己要贪婪地舔舐,而且迫切地想昭告世界,糖是什么滋味。这大概就是他所说的“别无选择”,不是被逼迫,而是无法等待。他的确也做到了。《美国众神》这颗“糖”先以科幻大片般的开头紧紧揪住我的心,再步步深入,挖掘出出人意料的宝藏。

写到这里,我可以解释为何我要将它概括为“虚妄的现实”了,扎根于生活,源于作者切身的情感体验,营造的确是个虚妄的世界。

而我之于它,实在算不上了解。但我不得不承认,我喜欢这本书,非常喜欢,它就是有那种魔力:认知不成熟的读到各路神明的神秘,稍微好一点的读到其中折射出的现实,而最能洞悉一切的能读到什么,恐怕得去问作者了。至少我无论如何沉思,总觉有所不及。

我想用《今日美国》里的一句话来结尾:

“只要你思考过世界何以成为今天这样,就一定会被《美国众神》的魅力俘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