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周记】李珺平:《活着》读书笔记

嘲笑自己是个俗人,喜爱简媜摇曳恣纵的文字,读不惯余华直抵人心的简洁风格。初读《活着》,只觉得竟比《在细雨中呼喊》更是朴素老练了许多,连比喻都是极通俗简单的。读久了,又觉得字里行间透着一股泥土味,说不出的真实可感,让人一瞬间便跨越几十年的距离,到了上世纪的中国。

《活着》以福贵的视角叙述了他历尽风霜的一生,从国民党到后毛泽东时期,一个普通人身上折射出的动荡的中国。这是一次残忍的阅读经历,我眼睁睁地看着福贵赌得家族破败,在国共战场捡回一条命,又回来撑起他上有老下有小的家。人民公社,文化大革命,国运艰难的大背景下,福贵的家庭一点点地破碎。每当我见命运的手似有不忍,暗暗替福贵松了一口气时,悲剧便面带讥讽地降临。儿子有庆为了救好友的妻子不明不白地死了,女儿凤霞生产时大出血而死,妻子家珍病逝,女婿二喜在工地意外身亡,剩下一个小外孙苦根,竟也先福贵而去。最后,只剩下一头牛伴着老人,在乡间余晖里渐渐远去。

家中破产,身边亲人一个不剩,无论哪一个搁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是足以摧毁意志的磨难,但《活着》读起来却不似《在细雨中呼喊》那般沉重晦暗,这是因为主人公福贵与孙光林截然不同的性格。书中虽以福贵叙述为主,其间也穿插了“我”眼中的现在时,借以补充丰满福贵的形象。“我”眼中,福贵是个令人难忘的老人,坐在青草上嘿嘿笑,全然不像乡间其他老人那样:“他们时常流出混浊的眼泪,这倒不是因为他们时常悲伤,他们在高兴时甚至是在什么事都没有的平静时刻,也会泪流而出……。”

这让我想起一位超级英雄——美国队长。或许这么比较有些可笑,不过他们俩的确有一个共同点:所知之人一个个先自己而去。福贵是亲身经历他们的死亡,而美国队长是在冰洋沉睡七十年后再度醒来,通过他人之口得知的。看《活着》时我只觉得触目惊心,但余华并没有煽情,儿子有庆死时,也不过朴素写道“那天晚上我抱着有庆往家走,走走停停,停停走走,抱累了就把儿子放到背脊上,一放到背脊上心里就发慌,又把他重新抱到了前面,我不能不看着儿子。”福贵一介布衣,小小的心剖开了,也只这么些本能的念头,再无多余的撕心裂肺。看美队的漫画时,我却替他狠狠心痛了一把,他是个格格不入的过时之人,天地偌大无处容他放声哭,他只能背负着满载美国人民希望的星盾继续活下去。纵然他一字不吐,那份忧郁却是直接击中了我。这个布鲁克林来的小个子,虽然成了枪林弹雨中的战士,那份属于画家的纤细神经却无法改变。

于是对福贵的乐观豁达更觉得敬佩。有时觉得他是傻人有傻福,福贵一生坎坷,却没有被命运折磨得忘记如何活着。他也的确活到了最后。在文章最后,一段文字戳中了我的心窝:“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这才明白,他坦然接受生命的苦难,坦然地看待生死,这种原始的大智慧令人动容又敬佩。福贵想的不多也很简单,反而替他拂去了不必要的一身长吁短叹,得以安度晚年。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这话我尚未参透,但合上书页,心中对这个问题的追寻仿佛也隐隐有了方向。活着的意义,或许就在于能活着吧。

《【读书周记】李珺平:《活着》读书笔记》上有1条评论

  1. 评点文字有点高冷哦——比较自己熟悉的文字风格,比较大家熟悉的动画人物形象,就这样读故事情节读人物塑造读主题表达,我想这就是专业眼光吧!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