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为了讲述。那么,该讲述些什么。
是讲述那些眼前或过去的风景,还是讲述那些匆匆走过或缓缓并行的人影,亦或是讲述那些,埋藏在时光深处的曾经。讲一讲吧,管它值不值得,管它重不重要。
我很少读自传,严格来说这是我读的第一本自传。在此之前我对马尔克斯知之甚少。
书中讲述了很多,很多景很多人很多事。
首先令我感到惊奇的,是马尔克斯的记忆力。他讲述了小时候发生的很多事件,甚至描写细致到外祖父常喷L&K牌花露水及其缘由都交待得清清楚楚。书中还有许许多多各不相同的人,在我看来,要记住那些读来拗口的千奇百怪的名字,是一件很费神的事。
其次我觉得意外,在书中马尔克斯几乎无所不讲。“换言之,不是爱干净,而是爱漂亮”看到这里我没忍住笑意,连自己小时候一件小事也要剖析得这么精细,马尔克斯可真是个幽默的人。
他还讲述了自己父母的爱情史,以及母亲藏了半辈子的名字里的秘密。按理说这些家事不太适合公开或讲给外人听,但马尔克斯就是写在了这本书里,还戏称自己是“不肖子”。
看了这本书,我了解到很多马尔克斯其他小说作品的原型。例如《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是以他父母间的爱情故事为题材所写的小说。都说“小说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我算是再次深刻体会到了。也许,不只小说是这样。
读着读着,我几乎忘记了这是一本自传。细细去回想,感觉马尔克斯过着水一样的人生。岸是生活,水顺着参差的岸流淌着,却也暗自蓄力不住地击打着岸。但如果没有岸的限制,水也不能汇聚成流,不能奔向大海。而,“海没有那边”。
合上书,久久盯着封面不语。马尔克斯:活着,为了讲述。所以有了这样的《活着为了讲述》。那么于我而言,活着为了什么?细细思考,也许,我活在着世上的使命,是心安理得地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