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克斯一直都在写《百年孤独》。
仍然还记得,八月,那个闷热的下午,军训完后不想做竞赛班所布置的种种作业,丢下一直都读不懂的汤恩比教授,转而走入马孔多——这个神奇的村庄。
我仍然记得奥雷里亚诺上校见到蕾梅黛丝的情节:
“奥雷里亚诺这样做则是一切,包括音乐在内,都能让他想起蕾梅黛丝。”
我也仍然记得那个被撩动心弦的下午,几乎是马不停蹄,几乎是大气都不敢出,两天,当马孔多被飓风连根拔起后,它注定在我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虽然这印记的来源只是囫囵吞枣而已。
马孔多也给马尔克斯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从他随母亲卖老屋开始,就处处有马孔多的身影。香蕉园、马尔克斯上校、决斗……似乎这便是另一本现实中的《百年孤独》。
梅赛德斯——书的末尾未点明的是,最后他们成为了夫妻,她的影子有蕾梅黛丝的轮廓,而上校则是马尔克斯。“爸爸说,娶我的白马王子还没出生。”令人不禁想到了蕾梅黛丝与奥雷里亚诺初遇的那天,上校吓到了她,令她夺门而出。都是拒绝,都让人感叹,都令人唏嘘,结果却都是美满的——无论是书中的被迫还是现实的自愿。
一开始,不得不说,读下去是很艰难的,窃以为他有点语无伦次,有点“意识流”——想到哪里写哪里,让人读起来思绪繁杂,产生一种厌倦之感。不过,越读到后面,越觉其精彩。
三个城市一直萦绕全书:波哥大、巴兰基亚和卡塔赫纳。我醉心于他的书海——他旁征博引,威廉•福克纳(虽然是在后文,看到《喧哗与骚动》时,才想起这位第一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赫尔曼•麦尔维尔、陀思妥耶夫斯基……诸如此类,令人感叹于阅读面之广、阅读之疯狂——几乎无时无刻不在阅读,正如他疯狂地抽烟那样,融入了他的骨子中,让他只要开一个小眼,就有涌泉。我羡慕于他的人际——他的一生遇到了许许多多的贵人,无论是“石头与天空”中的诗人还是《先驱报》的同事,都是他宝贵的财富。他很腼腆,却总吃得开,无论是在卡塔赫纳——被警察抓住反而与他们吃了顿夜宵,还是在波哥大——偶遇了那位送他《双重人格》的贵人,他都结识了许多莫逆之交。我却对他的经历敬而远之——没错,这些经历是他走向辉煌的一砖一瓦,但我不能保证在四月九号的暴动上不被枪杀,我不能想象如何熬过身无分文又四面楚歌的当下——无论是在波哥大,还是巴兰基亚,还是卡塔赫纳。我更无法做出放弃的选择——毅然决然地中途辍学,成为作家。这一切,都决定了马尔克斯是马尔克斯,而我仍是我。我没有那种勇气,却心中极具渴望。我似乎是个矛盾体,在狂热的灵魂外面,包裹着一层躯干来作茧自缚。每次只能眼巴巴地望着人家吃螃蟹,怅然,惘然。我希望“千里逢迎,高朋满座。”,却只能因为腼腆而“顾影凄自怜。”腼腆真的会丢失很多机会,这是马尔克斯经历过的,也是我所烦恼的——虽然总是在机会到来时产生一种畏惧感,让自己总是改不掉这个习惯。
他来,他见,他讲述。他的使命是记录,记录当下的每一分每一秒,无论对他有利无利,都是最真实的写照,他就回忆着往事,看着赤条条的自己,抒发出了对生命的敬畏之情。
他的百年孤独,只是为了讲述。从历史的尘埃下,淘出起起伏伏。
2017.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