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周记】莫敷姗:读《活着为了讲述》

当一个时代赤条条铺陈在眼前,卸下历史面具,一丝不挂,尘世中的芸芸众生将在这热烈的寒风,光辉的阴郁里捉捕些什么,来记叙轮转更迭。
“跟他告别,也是跟一个时代告别。”马尔克斯这样评价堂历杭德罗,后人这样评价他。翻开书,便沉沦于扉页的文字”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偶然发现前辈将自己无法言表的心情用文字记录,那是一种怎样的心率共鸣,微波起伏足以在思海激起涟漪。记不清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文学和记录。看那些或是美好或是消沉的日子在笔下潜行,以局外人的视角窥探过去的自己,像重读小说,急迫却无奈。也可能仅仅是喜爱,马尔克斯说”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跟他换(一本书)”的心情,和”只要有灯,我就能读”的痴迷,我暂且未能领会。我以文字为爱好,而他以文字为生命。”我要写作,否则我会死掉。”他这样说,也这样做,从卡塔赫纳到圣若瑟再到波哥大,一路走一路读和写,他知道自己为文字抛下了什么,又收获了什么,一次次否定自己,切断后路,再继续挣扎向前。
“天亮前,我去船头前呼吸新鲜空气,只见渔火点点,如水面繁星,数不胜数。未见渔民们其人,只闻其声,在沼泽上留下幽灵般的回声。我把胳膊支在窗台上,眺望远山,突然间,第一缕乡愁涌上心头。”无从探寻作者是如何写下醇如美酒或清似香茗的文字,但它着实令我想到了许久未见的故乡的旧楼,每次重逢都有种失而复得的感受。不知这是不是文字的魅力。很钟意”余烬犹温”一词,无论作者与秋海棠长廊还是我与旧楼的关系都被一针见血地道破。
偶尔,挺讨厌这个时代某些的文字,夸大其词地博人眼球,骗取阅读量。花俏却空洞的词藻使不明觉厉的甲乙丙丁争相吹捧。似乎什么都可以称为”文学”,原本圣洁的词汇跌下沼泽,扭曲变味。书中那个以文会友的时代,确实让人羡慕。一家咖啡馆,一张圆桌,几位文人,或许早已熟识,也或许只是初见,悠悠的灯光下和着小夜曲便能畅聊朝暮。隔着纸张,这样小小的团体里由内而外散发出的归属感,我无法抗拒。澄池的老师曾说过”虽然我们的社团可能寂寞,可能被排挤到边缘,可那有怎样?我们一定会聚在一起。身体和灵魂,总有一个在路上,我们的路是孤独的,但没有关系,大家会一路相伴,守着共同的信仰–对文字的敬畏。无论社会怎么变化,总有一方清池,澄澈心灵。”
“我逃过兵役,义无反顾地每天抽六十根劣质香烟,天黑了,就随便在哪儿凑合一夜……”马尔克斯这样剖析着最真实的自己,他把自己拉下神坛,细数身后的阴暗,残缺,而这样有勇气的文字成了异议之所在。时常想着,记叙,是为了什么?答案似乎是藏在书中外公的金银作坊里。”紧邻的是外公的金银作坊,他在那儿制作身子会动,镶着绿宝石眼睛的小金鱼,不为糊口,只凭兴致,度过了最美好的时光。”我相信,文字之所以存在,是为了祭奠。书之所以成为读物,是因为恰好笔者想写,恰好读者愿读。而不是因读而生,就像风花雪月,不是为成为诗人笔下的意象而生。如作者说的,人生和文学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所以我想,人生也是这样,谁和谁相遇,并非因为等待,而是恰好你来,恰好我在。
书并未读完,读过的部分也未曾读透。寥寥记下此刻的所思所感,不知为来是否还能领会落笔时的心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