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周记]邓国庆:读《活着为了讲述》

读过《百年孤独》的人,再读这本书,总不免心生畏惧。至少我,在《百年孤独》读了一半后,头晕目眩,仿佛吃了什么不良食物,急切于呕吐。我难以置信这是一个人可以写出来的!,也难以置信能在人间读到这些文字――他们应该放在地狱,抑或是天堂,所有不安分的,不禁带的幻想疯狂燥动于书中,却又在某种奇妙的力量的鞭斥下齐整于读者的灵魂中。我当时迫切的跟友人说:“这本书简直拿人当动物来看,不仅在书中,还在书外!”
因此,我惴惴不安的抱起书来看,一字一字的盯着,生怕这些字会突然蹦出来,砸了我的头,但在视线的不断流动之中,我的呼吸变得均匀了,仿佛魔鬼被拖下了火葬场,成了有血肉的庶民,我开始惭愧于我视线的肤浅,领略到让我头脑里的虚幻失去翅膀,堕落于现实的海滩。布思迪亚的潮湿家族,竟就是取材于作者的现实家族;那位对小金鱼情有独钟的上校,竟就是作者的领导了“千日战争”的外公。我不得不惊叹:文学实在来源于经历过的生活,而被恰当的想象点缀。
作者的不寻常的生活经历也令我大开眼界。来自于一个衰落的魂灵萦绕的大家族。在未长大之前,便目睹了众人长大后也难以目睹的奇妙情景。拥有一群上世纪留存下来的长者,在国家动乱中四处奔波与求学。他对文学和女人的热情超乎常人,对生活的态度,勉勉强强,却隐隐透露出一种坚毅与从容。在全书中,对于他的苦难,他从不像懦弱者。虚伪者那样大肆渲染。故作情怀;相反,他近手苛刻地淡化自己的苦痛,放大自己的缺陷,对于众人眼中的辉煌成就提笔而过,若不去仔细体味,便给人一种毫不正经的浪子形象。他往往是我想起海明威,想起海洋正上方紫色的太阳,想起从地里生长出的城墙。
这本书最引起我共鸣的,是他有关卡夫卡的《变形记》的感慨。他在书中少有的赞叹道,这本书为他注入无穷的幻想,让他意识到一个真正的天才,他的感慨与我曾经拜读卡夫卡的短篇小说后的感想惊人的相似。帮帮我,卡夫卡的《城堡》时,我还不犹豫地木空了,其他我所知道的一切作家,佩服得近乎发狂,头脑中不停旋转着卡夫卡的错乱的齿轮――那人将一切幻想,一切绝望,一切复杂,一切深刻的机械般描写到极点的天才。当然,遇见马尔克斯,我将他俩一同盛放于我意识里的黄金坛中。
最后一点令我难以忘却的是从这本书中乃至于马尔克斯所有作品中透露出的一种美。曾经在《百年孤独》中,我难以觉察,只能从中嗅出浓厚的人生错觉以及对于人类与世界晦涩关系的探寻。而在我心目中牢牢把持美学最高地的则是川端康成的《伊豆的舞女》与《学国》。但在我边观看文学之旅的视频边读《活着为了讲述》这本书时,于刹那间顿悟出了美学的奥秘,惊异发现世界的一切彩式的美在本质上不谋而合,皆可直摄于人类的灵魂。我之所以久久不能从马尔克斯的作品中发现出让人甘愿为之而死的美,乃是因为书中的生活是我从未接触过的另一个大陆的万千,在我东方人的眼中,一时难以分辨。记得那天从体育馆走出,我的眼眶发热,步子缓慢,远处仿佛有一片寂静的草原。
记得第一次拿到书时,书的封面上写着:我痛苦过,落魄过,幸福过,我对生活,一往情深。当时只觉这句话富有韵味而已,但当我现在再回想时我意识到这是一位虚幻人间得讲述者,在历经在目睹所有人真实人间以后,从心脏中喷涌而出的热血的言语。我感觉到它滚烫的洒入我的躯体,推动我的血液更加无休止的前行 ;无论是狭窄幽暗的街巷,还是众人欢乐的广场,都穿过,穿过,惟有持有赋予我的所有热爱和苦痛,方能使我的血液酣畅淋漓地洒满人间的殿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