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周记】刘昕婷:读《活着为了讲述》

曾看到过一句话“人不是器物,人身上要有残缺,才能看到他经历了什么。无懈可击的不是好故事,无所不能也不美。有缺损碎裂的地方,才能灌入感情。”不是读完后才发觉,而是在读每一个字时都深深感到这书与这话的无比契合。
我感觉自己在短短一周内,通过一本四百多页的自传,去试图靠近一个作家的灵魂。
他反复写到“我生来注定要成为一名作家”,“要么写作,要么死去”。他活着便是为了写作。从老家的香蕉公司与外公上校,到国立男子中学时疯狂迷恋过的“石头与天空”,再到“洞穴”和《观察家报》《先驱报》,开辟“长颈鹿”专栏,成立巴亚基兰文学小组,在“第三个人”、世界书店里畅谈文学。他并不是一个完美的人,也同样曾沉迷情欲,自甘堕落。应该说每一个人都不完美,但他却真实的将其表现出来。我从未想过一名大作家也常穷困潦倒,花天酒地。这种平白叙述让人感到真实,却又多多少少带着一些奇妙的色彩。但也正是这些经历,这些坎坷,成了他人生中不可获缺的灵感。我想,若是他没有出现在那个年代;没有一个上校外公,一对经历千辛万苦才终于修得正果的父母;没有支持他的校长,志同道合的报社伙伴。也许这个世界就少了一位作家。
人生很奇妙,似乎每一步都是冥冥之中自有定数,唯有老了,认真去回顾一生,才会发觉,什么时候外出读书,什么时候决定自己的身份职业,什么时候动笔写下第一首打油诗,起草了第一部短篇,什么时候又真正成为了一名报社主编,其实都是人生巨变。只是当时站在三岔路口上,不过把那天当成了生命中普通而又沉闷的一天,而正是这些普通而又不平凡的经历铸成了一个个有血有肉的灵魂。
人有三命:生命、宿命、使命。生命让我活着,宿命让我按轨迹活着,使命让我用笔去记录我的所见、所感与所活。就像马尔克斯在加勒比海岸提着的那沉沉的箱子,很沉——装着一个人命运的什么东西。
他会成为一名作家的,因为那是他的使命。
我总觉得,一个作家需要经历很多事,一个作家注定也是不完美的。作品是灵感与感情的结合,灵感来自身世,来自万物,甚至来自于秋海棠长廊下少女的一抬头;情感则来自作者本人,只有不完美,有残缺,才会有地方灌注情感。他年轻过,幸福过,也落魄过,但始终对生活一往情深。
我觉得作家是幸运的,每一个作家都是幸运的。岁月逝去,有愤恨,也有怀念。他们能用文字将自己真实记录下来,完美也好,不完美也罢,作为自己活过,在纷繁的人世间走过一趟的证明。他们的思想比旁人更复杂,他们的情感比旁人更深刻,他们的人生因内在而更有分量,不管这种内在有没有变成黑纸白字。
人生不完美,生活不完美,我们终会在这份不完美中窥见自己,像雾中迎来远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