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周记]邓国庆:读《约翰.克利斯朵夫》有感

《约翰.克利斯朵夫》
约翰.克利斯朵夫,这个名字就是我所读到的一切,我所向往的崇高精神中的一切。罗曼.罗兰――这个法国人,用他的文字在我贫瘠灵魂的土地上增添了一座高峰;而且这高锋还是透明的,它并不遮盖了它背后的――也即我琐碎的灵魂脏物;相反,光线通过它时,会使这些罪恶更加无地自容。
这本书首先人类造了一个极点――道德的极点,正义的极点。一千三百余页的文字,使克利斯朵夫成了我迄今为止所见过的最高尚的人。他的淳朴,他的真诚,他的痴迷,他的反省,正如封面上的那句话一样:真正的英雄绝不是永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我也在书的扉页上写下了自己的一段话:假如您不能为自己而努力,那就不是在奋斗,而是决斗。这与我的境况有关,但能把这句话吐露出来,也是在这本书强有力的臂膀的支撑下。
谈到本书的结尾,才可以说真正读到了本书的精华,读到了道德的命运所在。“当你见到克利斯朵夫的面容之日,是你将死而不死于恶死之日。”克里斯朵夫成了圣者,渡过了河,才明白这本书要讲的是什么。它不是在循规蹈矩地像普通小说一样塑造一个人物形象,亦不是为作家头脑中的那个人物传记,它实质上讲述了人们经历着的追寻的故事。这种追寻的意义在于不断追寻。克里斯朵夫自浑浑噩噩的童年起,从未放弃过这种追寻,并在大半生里都认为这种追寻是有尽头的,而追寻的目的即为追寻的意义。直到最后,当他从燃烧的荆棘终于开辟了一条道路,拖着经历过幸福和痛苦的躯体进入难以抵达的复旦时,他才真正懂得他这一生的奥妙所在,我也才敢对这追寻下出自己的定义。追寻的目的,是对人性中固有缺点的克服和对人性中可塑造的精神的塑造;追寻的意义,却实在只是不断追寻。之所以造成这样的关系,乃是因为目的的无法抵达和意义的自然抵达。克利斯朵夫尽其一生,一方面与自己的与世界想强加他的弱点进行着无与伦比的搏斗,甚至连人类万恶之中最难以征服的情欲,也在他的挣扎中顺从为他健康整体的一部分;另一方面,他不去挥霍自己的天分,向着音乐――那另一种语言,投入自己百般的努力与热情,结识了世间最永恒的朋友。的的确确,他朝着追寻的目的,永不放弃地接近着,不断地接近着,最后发现了这样一个事实:这种追寻的目的永不可及!这是现实给予失败者最无情的打击吗?不,这是现实所能给予一个英雄的最崇高的敬意,这也是只有像克利斯朵夫那样的人才能感受到的最深刻的辛福!目的给予了希望,意义给予了充实,不断地追寻使克利斯朵夫成了一个真正的、所有人的圣者。他反观自己所经历过的一切,那是抽象的精神在人间杂物上的一次次赋予:黎明,清晨,少年,反抗,节场,安多纳德,户内,女朋友们,燃烧的荆棘,复旦。他是人类世界上最出色的旅人,最精力充沛的勇者,以至于当他到达河流的彼岸时,有了最具震撼力的一次对话:
“咱们到了!唉,你多重啊!孩子,你究竟是谁呢?”
孩子回答说:
“我是即将到来的日子。”
罗曼·罗兰是文学大师。抛开书的精神,书对于世界的再现、对于人物的刻画也入木三分。从整体结构上看,《约翰·克利斯朵夫》是老老实实的传统结构:以克利斯朵夫的人生经历为线索,贯穿始终。值得庆幸的是,尽管结构是简单的,是平面化的,但作者对人物场景的刻画、对其他领域的拓展使得此书魅力不减。克利斯朵夫童年时的感受,在某些方面与我对童年的体验如出一辙,例如潜意识中对世界的恐惧;克利斯朵夫离开巴黎,告别故土的场景,幻化成我怎么也抹不掉的记忆:“其实他亲吻这个放牛女孩子的大胖脸还不光是为洛金,并且是为他整个的德国”特别是西欧那种强烈的艺术氛围,克利斯朵夫在德国、在法国对于音乐的研究和辩论,令身处中国的我眼界大开。罗曼·罗兰对人类、心理,对环境氛围的把握是不及一些作家的,至少不及那些作家的强烈,但那种对于道德力量的表现、对于生命力的呼吁、对于艺术的研究是大多数作家可望而不可及的。
从某种程度上说,《约翰·克利斯朵夫》是所有文学作品所有纯洁的、高尚的部分的凝聚体。它不像我读过的很多作品,把纯正的信念暗埋在恶的重重掩盖、交织中,只有读者去深入体会才不会被假象蒙蔽住双眼。它是一部分纯粹的作品。每当我看见它那白中略带黄的封面时,就感觉有一只装满了新鲜的牛奶的杯子,正放在我黑漆漆的头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