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周记】刘昕婷:读《许三观卖血记》

 

“许三观不肯将卖血的钱花在一乐身上,却为了他几乎赔上了命。”

比利时报纸评论说这是一个寓言,是以地区性个人经验反应人类普遍性生存意义的寓言。

余华说这是一本关于平等的书,许三观卖血是为了生存。有的人生来就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而有的人却要用自己的血,自己的汗水去换得那微薄的财富。

人生而不平等。

这是一个小人物的伟大与卑微。

他们注定不会有什么大的成就,也从不懂什么大道理,甚至还傻傻地以为多喝水可以使自己的血变稀,使一碗血变成两碗血。也无知地认为血是卖不完的,靠卖血才能身强体壮。

但他们心中有爱。因为爱,许三观在许玉兰的米饭下藏着红烧肉,靠卖血维持着自然灾害时期一家的生计,用嘴给一家人炒菜。因为爱,他卖血陪二乐的队长喝酒,喝到自己承受不住。因为爱,他连续在多个地方频繁卖血,差点丢掉性命,只为了给一乐治病……。

也正是因为爱,一乐始终把许三观当亲爹,因为爱,许玉兰带着许三观一盘盘地吃着炒猪肝。

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孩子,这份跨越血缘的爱更弥足珍贵。许三观其实是一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他不肯把钱花在一乐上,最终却又背着一乐去吃面;还有接一乐从屋顶上下来时,在脸上划出的血口子。许三观或许不是一乐的亲爹,但他一定是个好父亲。一个人绝对不是简单的,非黑即白的,他们有着自己的卑微与伟大。

一乐也不是个坏孩子,身边固然是困扰着他的问题,可他却总是处处给许三观帮忙,在许三观老了,血卖不出了的时候,没有像二乐三乐那样嫌弃他,而是问他怎么了,愿意给许三观钱,给他买黄酒和爆炒猪肝。

余华的书反映的不只是卖血为生的一类人,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市民,还有这个时代,从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铁,到文革时期,三下乡,每一处故事都鲜明地反映了时代的特征,余华所描写的,更是时代的发展,历史的溯流,将旧社会对人民的压迫与摧残清晰地通过许三观卖血的现状来告诉读者。

直到他老了。

他的精神支柱倒了。

但所幸还有人爱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