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着激动与期待 ,我翻开了这卷沉重的墨香。细细读完后其沉甸甸的收获却是我意料之外的。或许在很多人看来,这本书仅是一位大师的自传罢了,但若像品茗一样去斟酌却可获得深层次的体会。
从一个穿着破旧衣衫,拖着凉鞋 ,整日在街头一隅做自已爱做的事的人变成一位荣获诺贝尔奖,站上文学巅峰的大文豪。我惊讶于文章初始作者的寒酸困窘形象,却在后文中看到作者成为一代文学大师时不由会心一笑,这之间的变化当然是书中文字向我诉说了热爱文学对一个人成长的影响。马尔克思在冰冷的街角却也可以沉浸在文字的乐趣中,他功成名就后仍怀着对文学的崇敬与热爱。在书中,作者仔细回忆了他不朽的一生,从他父母争争吵吵却始终专一的爱情写到细致入微的外婆与崇拜英雄主义的外公,从初出茅庐时尝试每种写作方式到在各大报刊发布短篇,书中讲述的不只是一代大师的成长故事,还有不断学习、不断进步的过程。读时我亦是时时被一种对文字与文学的坚持与不渝的热爱所打动。作者被阿方索嘲笑,却因为这份执着而被人称作大师;作者生活穷苦,却也是因为这份执着即便是大人们的闲谈,也能从中获得灵感来源。加入文学小组,作者似乎找到了属于他的乐土,结交了志同道合的朋友。在我看来 马尔克思从内心溢渗出来的对于文学的热爱绝不是一派口头功夫,他真正做到了以书为侣,父母为了供他读书送他前往波哥大,在一片陌生的环境中他却仍可以在字字珠玑的文字中找到心灵的归宿。当国家陷入一片混乱时,一片狼藉,各处血流成河,他却在血色中坚守对文学的热忱。盖上书本的最后一页,马尔克思对于文字深沉的爱仍一棒棒敲击在我心坎上,久久末曾褪去。
曾经的我写作仿佛只是任务式去完成,虽然得过不少高分,但写作的真正内含越来越远。现在我刹那间醒悟,美好的文字又怎会被这区区分数所束缚呢?读书亦是如此,像马尔克思这样的大文豪却也是多读书,读名著,从而有了广泛而深厚的积累。他也看《堂吉诃德》《基督山伯爵》,也读《金银岛》《鲁滨逊漂流记》,这些书我也都读过,却没有马尔克思那般深刻的认识,这正如他自已所陈述的那样“读书不应只读内容,还要读人生”。现在看来,我曾认为他花一周时间去琢磨一件作品是荒唐至极,但对于一个真正爱文学的人来说,一周时间只是如皮毛般微不足道,读书应是一个人毕生的爱好。
给自已留一点转身的空间,抛开繁杂与尘世,缱绻于笔墨的幽香,给自已留一点冥想与读书的时间。以一种简单的态度,去尽情享受文学。春来舒展,冬来蕴藏,生活的每一天都是恩赐,那又何尝不去为自已留一片享受文字与生活的净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