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考前二十多天,班上出现了一个另类的女生,《圣经》走进了教室,作为一个成绩不错的女生,她竟在那样紧张环境下读起了《圣经》,并找寻她喜欢的一款游戏-f90里的历史人物的踪迹。
看着她手中的像砖头一样的红棕色的《圣经》,当即便是震撼。她却说“这是信仰”。中考后,我便去找寻了这样的一本书,却被厚重而晦涩的文字逼得连连后退。还好《圣经的故事》给予了我一座桥梁,向信仰出发。
有的人说中国人没有信仰,他们就不信基督教,也不信佛教,就算烧香拜佛的人屡屡皆是,但他们好像谁也不信,中国人自信自己。我不记得是哪位名人说过“我不相信命运,我相信我的手。我不相信手掌的纹路。但我相信手掌加上手指的力量”。中国人好像天生不信命。当现实来临时,他们现实的现实得双脚一摆,信佛的先谈一边去吧,活命要紧。所以当我小时候第一次看到《鲁宾逊漂流记》中流落荒岛后居然还有闲心在船上找一本《圣经》来看时,有两个问题1.这人真奇怪,发高烧还读《圣经》,太愚蠢了,2.《圣经》是什么高课的书?鲁宾逊怎么老看呢?小孩子时的我的确是最天真的,也是最现实的,她有糖便笑,没糖便哭,没有什么东西想要找寻。成长的价值便在于逐步拥有信仰的价值,你开始相信什么,你开始坚守着什么,你逐渐倾进内心去做什么事情。
当读到《创世之说》这一章时,你会对于神的定义而感到疑惑,亚伯罕拉是对耶和华绝对信任的一个人,是一个忠诚无比的信徒,他年老得子,把其当做自己的宝贝。结果有一天,耶和华想让他把自己的儿子绑起来杀死,祭献给自己,一边是至亲之子,一边是高高信仰的神,他该如何抉择,他不能两者都要,他得做选择题,,他这选择题做得很忠诚,二话不说比以撒绑起来,放在禁坛上,就要杀了他,作为一个正常人,我认为很荒缪至极,这到底是什么神,要你杀了自己的儿子!对于我们常接触的父慈子孝的儒家文化中,这是违背了伦理的,而中国人的神你不觉得它不像神时,你可以背叛他的就行太平天国运动中自称大王的洪秀全,到头来天京事变,王全消散。我们将神与人的关系理解为,我对你好,你对我好,是相互的,像哪吒中祭水神的情节,他付出祭品,便要求你降水,它用小孩子来祭河神,以求平安打鱼,是一对一的等价交换,而圣经中的耶和华对于亚拉伯罕是绝对的,像军队绝对服从上级命令一样,耶和华就是神,是单方面接受的神。
这本书的最后分类是“宗教与哲学”,宗教在哲学系统里被归为“神学”,神是绝对权威的,他轻轻松松就决定一切事情,它绝对人坏,背叛了他就发洪水把人淹死,之留造了方舟的诺亚,在逃离奴役时,耶和华帮摩西时要啥有啥,全凭神力,它太绝对了,主宰世界的能力,也证明了它是神,不是人。
《圣经》是写着“你要保守你的心,胜过保守一切,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内心发出的。”对你的心,决定你看见的信仰就是你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