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周记】邓柏松||读《许三观卖血记》

许三观的一生无疑是崎岖的,他每一次的救星都在他的体内流动。

——题记

是奔腾滚烫的血液救了他,更是骨子里那股韧劲、乐观、善良救了他。

第一次卖血是好奇的尝试。从此,他的人生展开了另外一种可能性:他靠着这笔钱娶到了老婆,也晓得了一条在绝境里逢生的路。

舒舒服服地安家立业是广大劳动人民向往的生活。可现实常常不遂人愿,被得知最疼爱的大儿子居然是别人的种,这搁哪个男人头上都是一件倒霉且羞耻的经历。雪上加霜的是,这大儿子还打伤了街坊的孩子,背了大笔医药费。在亲爹不应,养父不理的处境下,许三观做出了让步,为了维系这个家,为了妻儿的安稳,硕大的针管再次扎进了他的皮肉里。

当然,他也有为了私欲卖血之时,在接连的不幸向他袭来之时,他选择用鲜血为自己构筑一个温柔乡,这是他的宣泄,他心力交瘁后最后一点歇斯底里。

大饥荒的面前,所谓勤劳节俭都是无谓的挣扎。在许家的玉米粥中,没有更美味的食材佐料,其中最浓郁的是乐观。书中最触动我的片段便是在许三观生日那天,一家人聚在一起,许三观为全家“烹饪”出大餐,将一道道美食绘声绘色地描摹出来,这是多么不易的苦中作乐啊!书中的许家人笑了,书外的我也笑了,笑里的辛酸几何,只有自己知道。

于是,许三观第四次出去卖血了。在胜利饭店,每一个人都最终吃到了面条,包括那个别人的儿子一乐,父子最后充满温情的对话,象征着许三观的心结渐渐打开,象征着父爱的永不磨灭。

和父爱一样,善良也是亘古不变的。替何小勇做了多年乌龟,当对方生死未卜、命悬一线知识,他幸灾乐祸,拍手叫好,可仍然愿意让一乐把亲爹的魂叫回来。他嘴硬,但心软,所以最终他选择教育孩子以大度良心,而非落井下石。

妻子在文革里因为过往的过失而被批斗,他悉心安慰妻子,耐心开导孩子,在多年的讥笑与困难中,他坚毅而达观,守住了无数艰辛的日子。

然而,命运是无情的,更大的苦难依旧砸向他。下乡插队的队长胡搅蛮缠,可为了儿子的未来,他忍气吞声,默默承受。接踵而至的却是另一个儿子肝炎重病的噩耗。许三观一次、两次、三次,翻山越岭,挤尽自己身体里每一滴血,他饱受着生活的折磨,他体内的坚韧与爱在血管里流动、温暖,战胜了命运的不公。

他白发苍苍,走在街上,触景生情,决心再去卖一次血,回忆曾经。事与愿违,他泣不成声,终于过上了富足物质生活的他,曾经的精神物质支柱,悄悄破碎。但我觉得,这不是悲惨命运的延续,而是幸福星辰的闪烁,是体内奔流着的韧劲、乐观、善良给予他的赠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