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希望你的生活“平步青云”吗?那么请改变你关于生活的观念。改变你关于你自己的观念。以神的身份去思考、言说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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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周记】李可欣||读《追风筝的人》
我叫哈桑,阿里是我的父亲,他瘦小、不苟言笑,但每至夜晚,爸爸用着满是老茧的手哼着不知名的小调,拍着我入睡,我都有种归属感。他和老爷一起长大,就像我和阿米尔少爷一样。
我们一起在院子里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捉弄没了尖刺的蜜蜂。这给我们带来无与伦比的快乐。
我们最喜欢看的西部电影是《七侠荡寇志》,看了十三遍,阿米尔少爷总是看一次哭一次,怎么能让少爷一个人呢?我陪他一起掉眼泪好了。后来我会悄悄备一包纸巾,装作不经意地放在他身旁。
到了阿米尔少爷上学的年纪,最令我兴奋的就是早早起来帮阿米尔少爷准备早餐:热红茶加三块方糖,涂着樱桃酱的馕饼。我站在一旁,看着少爷吃着我为他准备的一切,阳光撒在我身上暖暖的。接着帮少爷整理床铺,擦亮少爷的小皮鞋,熨好少爷的衣服,放好铅笔和课本,一切都有少爷的味道,我很喜欢。
少爷放学后,我们常去墓园旁的石榴树,少爷在树上刻下了“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别人知道了这棵树属于我们,而我知道我永远是阿米尔少爷的哈桑。我很喜欢《列王传》,少爷会耐着性子读给我听,即使他有时眉头不展。有天他读了一个特别的故事,环环相扣,虽然读的磕磕绊绊,仍不掩其光彩,我拍手叫好。我在少爷惊愕的眼神中读到了欣喜。“你是王子,哈桑。你是王子。”少爷止不住的夸我。后来我才慢慢知道这个故事是少爷杜撰的!少爷真是太有才华了不是吗?我欣喜地成为了少爷的第一个读者。
血红恶魔阿塞夫
阿米尔少爷总是在看着老爷的时候眼里放着光,我第一次发现的时候,是在我比少爷多打了两个水漂,老爷欣喜地夸赞我的时候,可惜那光一闪而灭。第二次看见那光熄灭是在我兔唇手术完之后。
我不愿多想。
我练的一把好弹弓,多亏了这个,我才有机会帮阿米尔少爷很多忙。比如帮阿米尔少爷射邻家的德国牧羊犬;比如帮少爷坐在“病玉米之墙”上,用小石头击打骆驼;又比如,用弹弓瞄准阿塞夫的左眼,帮少爷脱离危险。即使我全身抖得厉害。
如果你问我早知后来的事,还会不会这么这么做。我会回答“当然会”。
为少爷,千千万万遍。
那个风筝比赛中,我拿到了那只属于少爷胜利的风筝,却遇见了那个恶魔——阿塞夫。
我在那个墙角,甚至不敢喘气,不敢喊,不敢动。我看到了少爷,看到了他发白的嘴唇,抓紧的拳头,用力闭上的双眼,浑身绷直。我在心里喊啊喊“少爷,别出来……..别出来………你快走吧…..别看我……你快走啊………”
少爷走了,他终于走了。
我拿着那只风筝,庆幸又悲哀得说不出话来。
那天之后,一切都变了。
少爷看我的眼神里透着痛苦和难忍的戾气。在少爷将我叫到山坡上,用石榴像手榴弹似的击打着我,撞击着我的心,“轰”的一声,过去相伴的岁月尽数倒塌。血红色的汁液血一般从额顶流到嘴角,血腥的味道让我肠胃翻滚。
我从未如此清醒,那个阿塞夫,恶魔阿塞夫,将我和少爷置于了命运的对立终端。
所以当我发现了少爷生日礼物突然出现在我的房间里时,我早已做好准备。少爷要我走,他要我走。
那天,下着瓢泼大雨。
离开少爷的生活
跟着父亲来到巴米扬城外的表亲家,世道终究不太平了,战争狂妄的火焰越烧越旺。感谢真主,平平安安过了这些年,让我遇见了法莎娜,我终于又有了一个家。
少爷还好吗,我时常坐在台阶上想。
一个晴朗的夏日午后,拉辛汗老爷来找到了我,我像是找到了一个枢纽寻找过去的生活——有少爷的生活。
可是我开始难受,浑身上下像浸在冰窖里似的抖得厉害,蜷缩在铺上抹着眼泪。我知道我该回去了,面对曾经的快乐与痛苦,面对自己逃离的内心。
拉辛汗老爷带着我和法莎娜回到了塔布尔,回到了瓦兹尔·阿克巴·汗区那座白色的豪宅里——即使它有些荒凉。90年的冬天,索拉博降临到了人世间。索拉博,这三个字已是我对他最好的祝福。
索拉博四岁的时候,某个早晨,莎娜芭走了——她再也没有醒来,她神情祥和,似乎走的无依无挂。我难受极了,为何让我经历这痛苦,甚至开始怀疑真主——我不害怕一直身处地狱,而是我曾到过天堂。
看着索拉博,我抹掉了眼角的泪,笑了。
离去
我给少爷写了封信,我知道难以寄出,但落笔那刻还是无比心安。
少爷,这个国度不再有仁慈,杀戮无从避免。如果有一天我陷入血红的漩涡,你至少能知道我想说的话——这么多年一直想说的话。
一天,拉辛汗老爷说他有事前往白沙瓦。我像平常一样与他道别——如果知道这是最后一次见面,我一定会再庄重些。
那天早晨,罕见的大雾似挥不散的硝烟。两个塔利班官员破开大门,拿着枪杆子在空中不停的挥舞,看着屋内的奢华的陈设,就像是群饥肠辘辘的狼。他们逮捕了我,压着我将我拖到了大街上,说我独自占用这座豪宅。那根根枪杆子在我眼前晃个不停,伴着塔利班人的骂喊声吓得我浑身僵直,眼眉低垂。
他们要我们在天黑之前搬离这里,这怎么可能呢?拉辛汗老爷将房子托付给了我,他还会回来的,可我却没能守住这房子,我真是愧对于他!少爷,少爷有朝一日也会回来的,发现有别人鸠占鹊巢,他会怎么想?
“我抗议,长官,你们不能这样。”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颤抖。
我看见他们在冷笑,窃窃私语,眉眼间不屑不言而喻。“……..愚蠢的哈扎拉人…….给他个枪子儿……让大家知道维护哈扎拉人的下场……完事儿……..”
他们粗鲁的拉着我的领口,将我推到马路中间,我能清醒的感觉到布料撕裂的狰狞,和周围人冷漠的目光——又死一个哈扎拉人。
他们压着我跪下,面朝太阳升起的方向,将枪抵着我的后脑勺,扣动扳机。
“轰!”
那一刻我在想什么呢?
我想父亲,儿时用粗糙的手掌拍着我入睡,又将我护在身后,毅然决然地带着我离开那伤心之地。
我想老爷,打水飘时搂着我后背的手掌,每个生日送上的不同的生日礼物,和每次看着我那复杂哀伤的眼神。
我想法莎娜和索拉博,抱歉我的妻子与儿子,要留你们在这充斥杀戮的人世间………
还有,我想你了,少爷。
你那看向我悲怆的眼神让我有愤怒又悲哀。我知道你渴望被接纳,被爱,被救赎。
我愿意为你夺回那只风筝,愿意奉上最忠诚的爱。
愿意为你,千千万万遍。
风筝啊风筝,领着我追上少爷的脚步吧。
写在最后:写完这篇文章,我已泪流满面。我看到了人性的软弱,也为战争的血腥颤栗,我恨阿米尔的嫉妒,也为哈桑的忠诚痛心。我们每一个人不过是浮萍一叶,终生漂泊。那些背叛乃至救赎,不过是一阵风,一场雨,让我们漂浮的湖面掀起涟漪阵阵——必经之路罢了。
【读书笔记】熊予晴||读《人人皆可为国王》
【遇】
梁衡,是个生活在近代中国的作家。那个年代的人,陪着中国长大,文字也浸染着幼年中国蓬勃的生机。
【读书笔记】胡博凯‖读《人人皆可为国王》
解剖人性解剖认知
【读书周记】黄琳雅 ||读《孩子你慢慢来》
——《孩子你慢慢来》读书笔记
这本书早就在书桌前放着了,只是它常被我断断续续地翻看,直到今晚,我还是满脑子怒气地仓促进入“一只老鼠”那一篇,却以种说不清的温暖读完了书里的最后一个字。
点读着龙女士笔下的每一段关于华安和华飞的故事,似乎指尖也飞快地流淌过华安与华飞的成长时光。从那个刚学会说话的小婴儿,到背起书包踏入幼稚园的小学生,再到为了妈妈的书而提笔做记的少年。不经意间,插图里圆嘟嘟且白白净净的小孩,在时光的锤炼下,如今早已成人,在某个地方静悄悄或是惊艳一方地生活着。然而于我来说,这并不重要。我不是诗人,不会有怅然岁月的感慨,只是这些时日下来,更多的大抵是回忆与共鸣。
“洗刷干净了,接着就是‘孙悟空时段’。我们坐在床上,哥哥和我并肩靠着枕头,被子盖在膝上。妈妈坐在床沿,手上一本敞开的《西游记》。她并不照着书本念,而是用讲的。我们也不断地七嘴八舌打断她:‘那孙悟空身上总共有几根毛呢?’‘猪八戒用鼻子还是用嘴巴呼吸?’她永远有办法回答我们的问题,而且回答永远那么生动那么新鲜有趣。同时跟我们看图,让我们认识故事里每一个人物的个性和造型。”
这段文字最令我百看不厌,因为它总能牵出我儿时的片段,那些珍贵的片段。小时候,我也有我的“讲故事时段”。每每入夜,我总要快快洗漱好。在嗖地钻进被窝,等到一切就绪,爸爸就会拿出本故事书为我讲睡前故事。其实也不算是睡前故事,倒像是笑话汇,因为爸爸总是不正经地在故事里加入自己编的笑话,或是用怪里怪气的腔调念读对话。于是乎,笑声便萦绕着整个房间,久久回旋,不曾消散。什么时候笑累了,便什么时候闭上眼,慢慢去梦里重温故事的情节。后来我有了自己的房间,“讲故事时段”自然也隐匿了它的踪影。多年后再见到它,是那次我推开门正要问爸爸什么事,房间里突然传来两道笑声,一道老成,那是爸爸的,一道稚嫩,那是妹妹的。再看到房间里暗暗的,只开了盏台灯,我便明白这是“讲故事时段”重返江湖了。爸爸的故事依旧如童年时有趣,在台灯那淡淡的微光里,故事中的人物都在旋转着,舞蹈着,好像永远也不会疲倦。于是我悄悄带上门,不发出一点儿声响,任凭浮光掠影在眼前飞快闪现,让时光慢慢倒退⋯⋯
“泥土中的蚯蚓全钻了出来,散步的人们发现,小路上全是迷失了方向的蚯蚓;它们离开了泥,辗转爬上了小路的柏油路面,大概由于不熟悉路面的坚硬,就忘了自己究竟来自哪里,要往哪里去;它们搁浅在小路上,被不知情的自行车轮和脚步轧过。”
这是两个小男孩柔和的善举,也是爸爸从小就在教我的善举。“上天会保佑善良的人。”爸爸常这样说着,他也确实这样做着。炎炎夏日,路边总要有批“敢死队”在横冲直撞,妄图与烈日对抗,然后就七零八落地倒在那儿。这时候。爸爸总会拉上我一起用树枝或是叶片把蚯蚓们挑回草丛中,不管他们是活的还是死的,全都一一照做。当时并不理解爸爸为什么要这样做,后来也慢慢懂了,或许是源于爸爸信佛,佛要普度众生,但又或许是源于爸爸心底还保留着的无瑕的善意,让他乐意做哪怕细微得没人在意的事,再让他把这份善意教给他的孩子,学会尊重每一个生命。
“那个娇稚的女儿,此刻望着镜里三十六岁的自己,觉得宇宙的秩序正踩着钢铁的步伐节节逼进,从开幕逼向落幕,节奏严明紧凑,谁也慢不下来。”时间不够慢,它带走了许多东西,却也允许人放慢脚步,慢一点,再慢一点。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翻阅过这本书,但我知道,他们一定都是带笑合上它的,然后再远眺蓝天与飞鸟,慢慢回忆那些温暖的过往。
【读书周记】蒋栩溪||读《渴望生活•梵高传》
——略谈乘载温森特由荒芜现实泅渡到本心艺术的摆渡人
在温森特用左轮手枪压在自己的腹部,扣动扳机,像一种急速还原的泥土,返回到大地母亲的怀抱里时,他有一段这样的独白,是话语中提到或帮助他或摧残他的“摆渡人”成就了那个勇敢倔强的温森特•梵高的传奇人生。
他要去告别。无论如何,他所生活过的这个世界还是美好的。正如高更所说:“除了毒药,还有解毒的药。”而现在,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他要向它告别,向那些曾经帮助他,对他的一生给以过影响的朋友们告别。他要向乌苏拉告别,她对他的轻视使他脱离了那种因袭传统的生活,成了遭人遗弃的流浪汉。他要向曼德斯•德科斯塔告别,他使他相信他最终一定能表现出他内心的一切,而且那就是他一生成就的证明。他要向凯•沃斯告别,她的“不,决不,决不!”已经深深地刻在他的心灵上。他要向丹尼斯太太、雅克维尼和亨利•德克鲁克告别,他们促使他爱上了人世间那些横遭蔑视的人们。他要向皮特森牧师告别,他的仁慈竟使他能够容忍温森特难看的衣着和粗野的举止。他要向他的母亲和父亲告别,他们曾经尽可能地疼爱过他。他要向克里斯汀告别,她是命运认为应当赐予他的唯一妻子。他要向毛威告别,他曾经在短短的几个令人愉快的星期里做过他的老师。他要向韦森布鲁赫和德•鲍克告别,他们是他最初的画家朋友。他要向他的叔叔温森特、约翰,科尼利厄斯马里纳斯以及斯特里克告别,他们曾经称他是梵高家的败家子,他要向玛高特告别,她是唯一爱过他并且为了这爱情而企图自杀的女人。他要向巴黎的所有画家朋友们告别—向劳特累克,他重又被关进了精神病院,并且死期将临;向乔治•修拉,他由于劳累过度而在三十一岁夭折了;向保尔•高更,一个流落在布列塔尼的乞丐向罗稣,他正在巴士底附近的破屋子里变得衰弱而憔悴:向塞尚,埃克斯一座高山顶上的痛苦的隐士。他要向佩雷•唐古伊和罗林告别,他们让他看到了人世上那些淳朴的人的智慧。他要向拉舍尔和雷伊大夫告别,他们曾经在他最需要仁慈的时候给予了他仁慈。他要向奥里埃和伽赛大夫告别,他们是世界上仅有的两个认为他是个伟大艺术家的人。最后,他还要向他的好弟弟提奥,这个曾经为他经受了长久的痛苦,然而却一直爱着他,在迄今有过的兄弟之中最好、最亲爱的弟弟告别。
曼德斯•德科斯塔——挑起理想的明灯
温森特在叔叔家学习的一年里,深知自己没有学习代数、语言的天赋,然而他对自己是否想当与他樊高家族身份匹配的职业——牧师的疑虑与对亲身去为穷人、病人和受压迫的人服务的理想与茫然使他昼夜难眠。
下课后,与德高望重的老师曼德斯散步时的对话让他了悟——他们聊到伦勃朗“至于社会如何对待他,那是无所谓的。伦勃朗不得不画。他画得好坏与否是无关紧要的,有了绘画他才成其为一个人。艺术的主要价值,温森特,在于艺术家把自己的内心表达得怎样。伦勃郎实现了他所认定的生活目的,而这就使他感到欣慰。即使他的作品毫无价值,他作为画家所取得的成就,也远比他放弃自己的愿望去做阿姆斯特丹最富有的商人要高出千百倍。”“今天,伦勃朗的作品给全世界带来的艺术享受全部都是无曼德斯仿佛在沿着自己的思路自言自语,“他死去时,他的一生堪称是完美成功的一生,尽管他是惨遭迫害离开人世的。他的生命的史册就这样合上了,然而这却是制作完美的一部书。重要的是他忠实于自己的理想并且始终如一地坚持下去的品质,而不是他作品的优劣。”他们聊到选择“你永远不可能总是对任何事情都做到确有把握。你所能做到的就是用你的勇气和力量去做你认为是正确的事。结果也许会证明你的所作所为是错误的,然而至少你是去做了,这才是重要的。我们应当按照理智的最佳指令行事,然后任凭上帝对它的价值做出最终的判断。如果你此刻已经决定要以一种或另外一种方式为我们的造物主服务,那么,这个信念就是指引你今后行动的唯一指南。不要胆怯,要相信你的信念”。
正如散步途中,他们所见,“夕阳给那些灰色的云块儿抹上了红色”,温森特黯淡的生命里出现亮光,他一定明白——忠于自己的理想并始终如一地坚持下去的品质,才能让他的一生硕果累累。
毛威表哥——灵魂的富足重于空洞的评论
六年了,温森特几乎没有卖出一幅画,“你画的什么呀,你在用什么充当她的脸呀?”社会都在这般质疑他。人们只关注画得有多像有多美,抵制、挖苦他彰显在作品里的情感与激情。
温森特不知道,靠画来谋生的自己怎样在用生命来创作。
只是一人在海牙,只有表哥毛威在自己得意时给他一点支持:“相信我,温森特,欲速则不达,你想一蹴而就,这只能毁了的艺术生命。红极一时的人物往往是昙花一现的。谈到艺术,俗语说得好:诚实方为上策!’不辞劳苦、认真钻研,比那种只图时哗众取宠的态度要强得多。”
终究,对本心的支持在继续追光的路上,给了他不岌岌于富贵的底气与鄙视功利的底气。
巴黎知音们——“众人要将火熄灭,我独将火高高举起”
阿尔的黄屋子里偌大而清冷,由来信了解到巴黎旧友高更的处境,他得出这样的结论“温森特想起世上的画家们,他们备受烦忧、贫病交迫,为他们的同类所鄙弃和回避,忍饥挨俄,遭受痛苦的折磨直到死期将至。为什么?他们犯了什么罪?是什么样的滔天大罪使他们沦为被遗弃的流浪汉和贱民?遭受如此摧残的人如何能够创作出好的作品?这个有前途的画家—唉,他将会成为怎样的色彩家和前所未有的杰出人物啊!他不应该住在这样悲惨的咖啡馆里,也不应该去那些朱阿夫兵逛的妓院”。
在他看来他们是伟大的。在随波逐流的世界里,用颜料最赤诚的颜色大笔一挥,溯浪而上。
日本作家川端康成曾有言:“不要在喧嚣处歌吟,否则你的歌声也将成为喧嚣的一部分”。友谊让他有了同伴与榜样,他更加坚持对绘画的热爱,挥手作别闲人的指点与故作好意的劝说。
自我与艺术——每一个这样的你都是英雄
“为了什么目的呢?为了卖?当然不是!他知道没人愿意买他的画。那么,干吗要这样匆忙?为什么尽管他那张可怜的铜架床下面几乎已经被画填满了,他还要驱赶着、鞭策着自己去画一大堆又一大堆的油画呢?成功的愿望已经离开了温森特。他作画是因为他不得不画,因为作画可以使他精神上免受太多的痛苦,因为作画使他内心感到轻松。他可以没有妻子、家庭和子女,他可以没有爱情、友谊和健康,他可以没有可靠而舒适的物质生活,他甚至可以没有上帝,但是,他不能没有这种比他自身更伟大的东西—创造的力量和才能,那才是他的生命。”
周国平对本书由此评论:“斯通的笔写出了梵高的灵魂——一个因善良受苦的天使,一个用色彩享乐的天才”。温森特是精神的强者,绘画就是他的阳光,没有什么可以左右强者的命运,而唯一的前提是无论什么天气,随时带上自己的阳光。无论面对什么,扬眉浅笑,且看命运怎样盘旋,或者来一场华丽的跌倒,也胜过无谓的徘徊。
是啊,很多人能告诉我们远处美丽的风景,但没有人能代替我们走茫茫夜路。一辈子流离失所的温森特,在忽然间精神错乱下选择了永久与这个世界告别,与他的摆渡人告别。
然而,语言却从来不是他的表达方式。他应把告别画出来。
人是永远把告别画出来的。
温森特用爱与奋斗铺出的精神盛宴永不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