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周记】孟迪昊‖读《人人皆可为国王》

《人人皆可为国王》,这个题目便引发了人的思绪。

看到“国王”,我最先想到的不是嬴政或者波拿巴,不是所罗门或者大卫,而是陶潜。

我先是想笑的,陶渊明区区一小官,又怎能是一国之主。但看到“人人皆可为”,我又觉得不用去笑。

国王者,必有王国耳。草有绿色王国,云有白色王国,外婆的王国在老家的气息里,牧羊人的王国在咩咩的簇拥中。如此一来,国王却又平常了,倒是我的眼界有些窄狭了。

那么,不由自己不问了:我是国王么?要探究这个问题,就要判断出我有王国么。那么什么是王国呢?王国者,古谓施行王道的国家,即己之意愿施行道理的一个领域。陶潜隐居东篱,悠然访南山,在那片区域,他想做什么,在做什么,全凭一己之意愿,他便是东篱王了。如此说来,偏居家中简室,书架上的油墨,衣柜中的夹袄,沾了灰尘的乐高积木,一桌一椅一床,三盆从不知哪儿被妈移回来的兰草,它们的现在与未来均握于我手,这小小之地的王,我也称得上了吧。一时间,竟真有些睥睨天下的气势了。

诚然,人人皆可为国王,但何人为国王,却又有一翻定夺了。梁衡先生说:“国王的精神享受有三,一是有成就感;二是有自由度;三是有追随者。”有此三者,兼之王国,是为国王。这样一来,我这样的便不是国王,而成了“统率者”。五柳先生以前菊之爱、山之悠然有了一大批粉丝,其诗作亦开创了田园之风;于谦以其坚定的信念、担当的精神折服了与之政治关念不和的李贤,而流传的《石灰吟》更是千史不绝。他们的人格折服了别人,应而折服了历史,他们的王冕是精神上的,是只有共鸣而没有同化的,是在无数追随者心中传承的。而如夏桀、商纣、周厉王,虽承了王冠,却只是用王道谋己利,他们的王冠湮灭在历史中,没有精神之冕,自然也没有传承。这样的“王”,统率了一时,或许并不昏庸,终也止于一时。

真正的国王,真正的国王哪!

权力并不是国王的象征,它只是人格魅力带来的副作用。国王用来征服别人的,从来不是表面的“王气”。草木有灵,刀剑蕴意,国王的灵意便是其人格魅力——不征而服的王霸之气。吟诗诵词,金戈铁马,洞庭涟漪,赤壁杀戮,全然不同的气质确是同源了。

人人皆可为国王,国王之所谓,王国之有无,王道之法度,概为“征服”二字。征而服之,乃王者;不征而服之,可谓神仙圣人矣。

写下这篇杂想,我走到院中,恰一时有风拂过,只觉心中所缺之感似有所悟。诚哉前言,不征而服者唯圣神之类虚妄物也。凡人者,欲为国王,不可学之贝,藏珠与私己,应如此风,主动而迎,是为彰显耳。

人人皆可为国王,那么便去为罢。

【读书周记】李可欣||读《追风筝的人》

金色时光
我叫哈桑,阿里是我的父亲,他瘦小、不苟言笑,但每至夜晚,爸爸用着满是老茧的手哼着不知名的小调,拍着我入睡,我都有种归属感。他和老爷一起长大,就像我和阿米尔少爷一样。
我们一起在院子里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捉弄没了尖刺的蜜蜂。这给我们带来无与伦比的快乐。
我们最喜欢看的西部电影是《七侠荡寇志》,看了十三遍,阿米尔少爷总是看一次哭一次,怎么能让少爷一个人呢?我陪他一起掉眼泪好了。后来我会悄悄备一包纸巾,装作不经意地放在他身旁。
到了阿米尔少爷上学的年纪,最令我兴奋的就是早早起来帮阿米尔少爷准备早餐:热红茶加三块方糖,涂着樱桃酱的馕饼。我站在一旁,看着少爷吃着我为他准备的一切,阳光撒在我身上暖暖的。接着帮少爷整理床铺,擦亮少爷的小皮鞋,熨好少爷的衣服,放好铅笔和课本,一切都有少爷的味道,我很喜欢。
少爷放学后,我们常去墓园旁的石榴树,少爷在树上刻下了“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别人知道了这棵树属于我们,而我知道我永远是阿米尔少爷的哈桑。我很喜欢《列王传》,少爷会耐着性子读给我听,即使他有时眉头不展。有天他读了一个特别的故事,环环相扣,虽然读的磕磕绊绊,仍不掩其光彩,我拍手叫好。我在少爷惊愕的眼神中读到了欣喜。“你是王子,哈桑。你是王子。”少爷止不住的夸我。后来我才慢慢知道这个故事是少爷杜撰的!少爷真是太有才华了不是吗?我欣喜地成为了少爷的第一个读者。

血红恶魔阿塞夫
阿米尔少爷总是在看着老爷的时候眼里放着光,我第一次发现的时候,是在我比少爷多打了两个水漂,老爷欣喜地夸赞我的时候,可惜那光一闪而灭。第二次看见那光熄灭是在我兔唇手术完之后。
我不愿多想。
我练的一把好弹弓,多亏了这个,我才有机会帮阿米尔少爷很多忙。比如帮阿米尔少爷射邻家的德国牧羊犬;比如帮少爷坐在“病玉米之墙”上,用小石头击打骆驼;又比如,用弹弓瞄准阿塞夫的左眼,帮少爷脱离危险。即使我全身抖得厉害。
如果你问我早知后来的事,还会不会这么这么做。我会回答“当然会”。
为少爷,千千万万遍。
那个风筝比赛中,我拿到了那只属于少爷胜利的风筝,却遇见了那个恶魔——阿塞夫。
我在那个墙角,甚至不敢喘气,不敢喊,不敢动。我看到了少爷,看到了他发白的嘴唇,抓紧的拳头,用力闭上的双眼,浑身绷直。我在心里喊啊喊“少爷,别出来……..别出来………你快走吧…..别看我……你快走啊………”
少爷走了,他终于走了。
我拿着那只风筝,庆幸又悲哀得说不出话来。
那天之后,一切都变了。
少爷看我的眼神里透着痛苦和难忍的戾气。在少爷将我叫到山坡上,用石榴像手榴弹似的击打着我,撞击着我的心,“轰”的一声,过去相伴的岁月尽数倒塌。血红色的汁液血一般从额顶流到嘴角,血腥的味道让我肠胃翻滚。
我从未如此清醒,那个阿塞夫,恶魔阿塞夫,将我和少爷置于了命运的对立终端。
所以当我发现了少爷生日礼物突然出现在我的房间里时,我早已做好准备。少爷要我走,他要我走。
那天,下着瓢泼大雨。

离开少爷的生活
跟着父亲来到巴米扬城外的表亲家,世道终究不太平了,战争狂妄的火焰越烧越旺。感谢真主,平平安安过了这些年,让我遇见了法莎娜,我终于又有了一个家。
少爷还好吗,我时常坐在台阶上想。
一个晴朗的夏日午后,拉辛汗老爷来找到了我,我像是找到了一个枢纽寻找过去的生活——有少爷的生活。
可是我开始难受,浑身上下像浸在冰窖里似的抖得厉害,蜷缩在铺上抹着眼泪。我知道我该回去了,面对曾经的快乐与痛苦,面对自己逃离的内心。
拉辛汗老爷带着我和法莎娜回到了塔布尔,回到了瓦兹尔·阿克巴·汗区那座白色的豪宅里——即使它有些荒凉。90年的冬天,索拉博降临到了人世间。索拉博,这三个字已是我对他最好的祝福。
索拉博四岁的时候,某个早晨,莎娜芭走了——她再也没有醒来,她神情祥和,似乎走的无依无挂。我难受极了,为何让我经历这痛苦,甚至开始怀疑真主——我不害怕一直身处地狱,而是我曾到过天堂。
看着索拉博,我抹掉了眼角的泪,笑了。

离去
我给少爷写了封信,我知道难以寄出,但落笔那刻还是无比心安。
少爷,这个国度不再有仁慈,杀戮无从避免。如果有一天我陷入血红的漩涡,你至少能知道我想说的话——这么多年一直想说的话。
一天,拉辛汗老爷说他有事前往白沙瓦。我像平常一样与他道别——如果知道这是最后一次见面,我一定会再庄重些。
那天早晨,罕见的大雾似挥不散的硝烟。两个塔利班官员破开大门,拿着枪杆子在空中不停的挥舞,看着屋内的奢华的陈设,就像是群饥肠辘辘的狼。他们逮捕了我,压着我将我拖到了大街上,说我独自占用这座豪宅。那根根枪杆子在我眼前晃个不停,伴着塔利班人的骂喊声吓得我浑身僵直,眼眉低垂。
他们要我们在天黑之前搬离这里,这怎么可能呢?拉辛汗老爷将房子托付给了我,他还会回来的,可我却没能守住这房子,我真是愧对于他!少爷,少爷有朝一日也会回来的,发现有别人鸠占鹊巢,他会怎么想?
“我抗议,长官,你们不能这样。”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颤抖。
我看见他们在冷笑,窃窃私语,眉眼间不屑不言而喻。“……..愚蠢的哈扎拉人…….给他个枪子儿……让大家知道维护哈扎拉人的下场……完事儿……..”
他们粗鲁的拉着我的领口,将我推到马路中间,我能清醒的感觉到布料撕裂的狰狞,和周围人冷漠的目光——又死一个哈扎拉人。
他们压着我跪下,面朝太阳升起的方向,将枪抵着我的后脑勺,扣动扳机。
“轰!”
那一刻我在想什么呢?
我想父亲,儿时用粗糙的手掌拍着我入睡,又将我护在身后,毅然决然地带着我离开那伤心之地。
我想老爷,打水飘时搂着我后背的手掌,每个生日送上的不同的生日礼物,和每次看着我那复杂哀伤的眼神。
我想法莎娜和索拉博,抱歉我的妻子与儿子,要留你们在这充斥杀戮的人世间………
还有,我想你了,少爷。
你那看向我悲怆的眼神让我有愤怒又悲哀。我知道你渴望被接纳,被爱,被救赎。
我愿意为你夺回那只风筝,愿意奉上最忠诚的爱。
愿意为你,千千万万遍。

风筝啊风筝,领着我追上少爷的脚步吧。

写在最后:写完这篇文章,我已泪流满面。我看到了人性的软弱,也为战争的血腥颤栗,我恨阿米尔的嫉妒,也为哈桑的忠诚痛心。我们每一个人不过是浮萍一叶,终生漂泊。那些背叛乃至救赎,不过是一阵风,一场雨,让我们漂浮的湖面掀起涟漪阵阵——必经之路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