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易涵||读《上尉的女儿》

1.父亲对我说:“再见吧,彼得。你向谁宣誓,就竭诚为谁效力;要服从长官;不要逢迎讨好;遇事不强求,也不推诿;要记住一句老话:爱惜衣裳须趁新,爱惜名声要趁小。”

这是彼得父亲对他的告诫,也间接可认为是彼得家的“家风”――拥有300个农奴的地主小贵族家庭。而此后彼得的为人处世同样带了这种家族印记,虽说他为人冲动,过于激烈,但仍保持了自己的“贵族风范”。不得不说是某种意义上的伏笔。

2.如果被告的否认不能作为他无罪的证据,那么被告的供认更不应该成为他有罪的证据。

颇有滑稽风格,嘲讽了司法上的形式主义与自欺欺人。具有某种“现实”意义。

3.如果我的回忆录落到你的手上,那你不要忘记,最好和最可靠的变革是通过移风易俗进行的,而不是靠什么暴力震慑。(老巴什基尔人)

本文的叙述中心事件“普加乔夫起义”正是所谓暴力震慑,而历史书上所学的1871农奴制改革则为移风易俗。两相对照,高下立判。然个人觉得暴力与改革有时不可割离对立――我国“打碎旧世界”即为事例,在旧俗已然根深蒂固时,暴力不失为必要手段。

4.所有的人彼此都以同伴对待,也不对自己的首领表示特别的恭敬。他们谈的是早晨的进攻、暴动以来的胜利和今后的行动。每个人都夸耀自己的功绩,发表自己的意见,而且无拘无束地和普加乔夫争论。(形容普加乔夫)

本段同下段同为描述普加乔夫――一位农民起义领袖。不同与沙俄官修史书对此人的极端诋毁,本文将他描述为一位快意恩仇的颇似武侠男主的血性人物。间接表明了普希金身为贵族对农民起义的同情。事实上我也为最后的那句话所悚然――“永别了,同胞!”

5.普加乔夫带着一种强烈的兴奋劲儿说:“我给你讲一个故事,这是我小时候一个卡尔梅克老婆子讲给我听的。有一天,老鹰问乌鸦:乌鸦,你告诉我,为什么你能活三百年,而我总共只能活三十三年?乌鸦回答说:老兄,因为你是喝鲜血,我是吃死尸。老鹰想:那就试试看,咱们一块儿去吃吃死尸吧。好的,老鹰就和乌鸦一起飞去。他们看见一匹死马,便落下来,停住。乌鸦就吃起来,并且说怎样怎样好吃。老鹰啄了一口,又啄一口,就摇了摇翅膀,对乌鸦说:我不吃了,乌鸦兄弟;与其吃死尸活三百年,还不如痛痛快快喝一回鲜血,以后的事就随它怎样吧!……这个卡尔梅克老婆子讲的故事怎么样?”
“很有意思,”我回答说,“不过,依我看,靠杀人抢劫过日子,就等于吃死尸。”

6.普加乔夫当时已向阿拉特拉罕逃窜,派出去追击的各部队不问有罪无罪,任意杀罚……战火所及的地方,景象极其悲惨。但愿上帝不要让人看到这种毫无意义和残酷无情的俄国叛乱。那些异想天开、妄图在外面国家实行变革的人,要么太幼稚,要么不了解我国人民,要么就是一些生性残酷的人,把别人的脑袋,也把自己的脖子看得一文不值。

7.1775年1月10日,普加乔夫在莫斯科博罗托广场被处以分尸刑,观者如潮。普加乔夫最后的话是:“永别了,同胞们,原谅我冒犯你们的地方;永别了,同胞们!”